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教督〔2021〕1号)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十四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36号)文件精神,学校将于2024年下半年接受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以下简称“审核评估”)。为切实做好审核评估的各项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决破除“五唯”顽瘴痼疾,确保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育教学核心地位,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目标
以建设能源领域特色鲜明的世界一流研究型大学为目标,以提高人才培养目标的达成度、社会需求的适应度、师资队伍和教学条件的支撑度、质量保障运行的有效度、学生和用人单位的满意度为导向,强化绿色赋能、智能赋能和治理赋能,全面加强本科教学建设、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深化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构建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大学质量文化。通过审核评估,总结学校“双一流”建设和“十四五”规划中有关本科教育教学进展,凝练学校办学特色,查摆还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持续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实现预期培养目标奠定基础。
二、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一)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审核评估工作的决策和指挥机构,在校党委和校行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组 长:王同奇、吴小林
副组长:张广清、文永红
成 员:雷玉江、鲍志东、韩克飞、韩尚峰、金衍、刘植昌
工作职责:领导和部署审核评估工作;审定学校审核评估工作方案、自评报告等重要文件;研究解决审核评估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议决策审核评估重大事项。
学校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及专项工作组。
(二)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及专项工作组
1.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
组 长:张永学
成 员: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教务处、研究生院、科学技术处、人事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学生工作部(处)、心理健康教育及咨询中心、团委、就业指导中心、财务处、后勤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基建处、工会、保卫部(处)、发展规划处、信息化管理处、图书馆、国际教育学院等部门负责人,各学院(研究院)党委书记、院长
工作职责:全面落实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部署、指导、检查审核评估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各专项工作组以及各部门、各单位之间的工作。
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下设综合组、报告组、教学档案组、宣传组、专家组5个审核评估专项工作组。
2.审核评估专项工作组
(1)综合组
组 长:张永学
副组长:马 超
成 员: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教务处、研究生院、科学技术处、人事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学生工作部(处)、心理健康教育及咨询中心、团委、就业指导中心、财务处、后勤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基建处、工会、保卫部(处)、发展规划处、信息化管理处、图书馆、国际教育学院等部门审核评估工作负责人、各学院本科教学副院长
工作职责:完成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交办的各项工作;制定审核评估具体工作方案及工作计划,分解审核评估任务、落实目标责任;组织审核评估政策解读培训和校内自评工作;汇总、汇报评估情况;协调解决审核评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督查审核评估各阶段工作进展及整改情况等。
(2)报告组
报告组分文字组和数据组。文字组主要负责自评报告编写工作,协调审核评估专家开展问卷调查,撰写整改报告等;数据组主要负责相关数据采集及分析、整理支撑材料等。
组 长:张永学
副组长:马 超、延 婷、许 博、孙净宇、范晓静、张 浩
成 员:董翠宇、徐 悦、时盛燕、丁 玥、詹 健、谢 静
工作职责:组织撰写自评报告和整改报告,并提交审核评估办公室审议;汇编审核评估文件与支撑材料等。
(3)教学档案组
组 长:张永学
副组长:教务处副处长、各学院本科教学副院长、信息化管理处副处长
工作职责:负责督查学院各类教学文件、教学存档材料的整理;维护各类教学平台,并保障线上评估管理系统的运行;协调调取支撑材料;督查相关部门,完成教学、实验及后勤保障等设施的完善、补充、维修等及相关硬件条件保障。
(4)宣传组
组 长:李丽平
副组长:刘志庆、庞 飞、马 超
工作职责:负责审核评估网站的建设;做好审核评估宣传工作。
(5)专家组
组 长:张来斌
副组长:校级教学专家组组长
成 员:校级、院级教学专家组成员
工作职责:开展校内自评工作,对照审核评估工作任务和审核重点进行专项检查;对审核评估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查整改落实情况。
以上各组成员名单主要依据工作岗位确定,在审核评估期间,若有成员工作岗位发生变动,原则上由该工作岗位继任者接任。
(三)学院审核评估工作小组
各学院分别成立本单位审核评估工作小组,在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统筹下开展工作。
组 长:学院院长、党委书记
成 员:学院其他领导、办公室主任、系主任、实验中心主任、专业负责人、团委书记、本科教学秘书等
工作职责:负责本院审核评估工作的组织实施,落实学校审核评估各项工作,做好本院师生员工动员及审核评估宣传工作;整理与本单位审核评估相关的电子、文字、数据、案例等支撑材料,建立本学院的支撑材料库,配合做好相关佐证材料调取;配合做好线上评估和入校评估期间的看课听课、访谈座谈、走访调研、师生问卷调查等工作。
三、主要任务及进度安排
审核评估工作分为“学习动员”“自评自建”“预评改进”“正式评估”“整改提高”五个阶段,各阶段时间安排和主要任务如下:
(一)学习动员阶段(2023年6月至7月)
1.学校成立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健全校院两级审核评估工作组织机构;
2.开展教育教学思想大讨论;邀请专家作专题报告,多渠道多途径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审核评估文件,领会审核评估精神,准确把握审核评估方案中的关键要素;
3.召开审核评估工作动员部署会。
(二)自评自建阶段(2023年8月至12月)
1.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各专项工作小组、各学院及各职能部门根据任务分工启动自评自建工作;
2.根据任务分解表(见附件),各部分牵头部门完成分项报告初稿的撰写及附件材料、支撑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报告组对分项报告进行汇总;
3.各学院全面开展自查工作,收集、整理近三年教学档案资料,查找存在的问题,全面加强教学档案的建设与管理,完成教学档案的整改建设、院级教学管理文件的制定与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4.教学档案组组织开展学院教学档案专项检查,再次梳理并整改;
5.完成学校自评报告初稿,整理汇总支撑材料;
6.召开自评报告审查会议,确定修改、完善自评报告意见;
7.结合校庆工作,召开校友座谈会,征求校友对办学定位、人才培养质量等意见和建议。
(三)预评改进阶段(2024年2月至8月)
1.聘请校内外专家,进行审核评估校内预评估;
2.根据反馈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针对性改进,进一步完善自评报告和支撑材料;
3.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工作会议,审定自评报告。
(四)正式评估阶段(2024年9月至10月)
线上评估阶段:
1.按照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和审核评估专家组的安排,制定线上评估工作方案;
2.按照审核评估指标完成各类线上提交材料准备工作,做好校园网络信息化支撑条件调试准备工作;
3.全校各部门通力配合,完成审核评估专家组各项考察内容;
4.做好迎评工作。
入校评估阶段:
1.做好线下实地考察准备工作,为审核评估专家组提供便利工作条件;
2.积极配合审核评估专家组完成进校考察的各项工作。
(五)整改提高阶段(2024年10月)
根据教育部审核评估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持续、系统地开展评估建设工作,直至下一轮的审核评估。具体任务:
1.根据审核评估专家组的反馈意见,积极制定审核评估整改方案,提出针对性解决举措;
2.扎实开展审核评估整改工作,并对整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全面总结审核评估整改工作情况,上报并接受上级部门对审核评估整改情况的指导、监督和复查;
3.召开学校审核评估工作总结大会。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师生员工必须充分认识审核评估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审核评估的迎评促建工作,树立以评促建、重在建设的思想。各部门单位党政负责人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负责,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充分调动本单位教职工参与审核评估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做好审核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以良好的精神风貌迎接审核评估。
(二)深入学习,把握重点
深入学习教育部相关文件,深刻领会审核评估的思想理念和内涵要求,准确把握审核评估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审查重点,紧扣立德树人目标,从学校大局出发,统一思想,把握重点,真正使评估理念深入人心,使评估建设取得实效。
(三)统筹协调,有序推进
审核评估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工作方案要求,在学校审核评估领导小组的统筹领导下,明确责任主体,加强工作联动,注重协同合作,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全校师生员工要牢固树立主人翁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决服从学校统一安排,既要保证日常教学、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又要保证在审核评估工作的精力投入,确保审核评估工作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