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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体学院校内群体竞赛活动工作管理细则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4-30

 

全面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5号)精神,以“崇尚体育,健全人格”理念,我部教师应积极参加校内竞赛和群体活动,以推动我校学生竞赛和群体活动的开展。依据体育教学部体育群体竞赛活动工作补贴办法的要求,切实落实我部校内群体活动竞赛的总体规划和目标,特此制定体育教学部校内群体活动竞赛教师工作管理细则。
一、   体育教学部校内群体竞赛项目设置
序号
竞赛项目
序号
竞赛项目
1
春季学生田径运动会
11
“石油杯”男子篮球联赛
2
秋季学生运动会
12
“石油杯”女子篮球联赛
3
“三.七”女生体育节
13
“石油杯”排球联赛
4
体质健康竞赛
14
新生乒乓球赛
5
全校游泳比赛
15
“石油杯”乒乓球联赛
6
秋季校园铁人两项赛
16
全校羽毛球联赛
7
纪念“12.9”长走活动
17
校园网球公开赛
8
新生男子足球赛
18
“石油杯”棋类联赛
9
“石油杯”男子足球联赛
19
“石油杯”台球联赛
10
新生男子篮球赛
 
 
 
二、群体竞赛活动的工作内容
1组织工作内容
1)赛前工作内容包括:撰写比赛规程、制定比赛预算、制作宣传板及条幅、运动员报名、秩序册编排、召开领队会、培训裁判员等工作。(比赛开始前两周上交竞赛规程及比赛预算)
2)赛后工作内容包括:比赛结束后一天内上交比赛新闻稿;两周内上交秩序册、成绩册(参赛队名次表、获得各种奖项人员名单)、比赛总结(比赛场次及人次)、10张比赛精彩照片以及各种票据,裁判补助表等文件。
2、临场组织工作内容
安排裁判员、布置比赛场地、根据天气及其它一些不确定的因素来重新安排比赛时间及比赛地点,监督比赛,对一些争议判罚及其它意外情况予以正确处理,确保比赛顺利进行。
3、临场裁判工作
赛前裁判培训与比赛期间的裁判工作
4、场馆工作人员工作
赛前比赛场地布置、赛后场地恢复及比赛期间的工作。
 
三、群体竞赛活动工作补贴细则
1、全体工作人员的补贴标准按照《体育教学部体育群体竞赛活动工作补贴标准》来执行。
2、体育群体竞赛活动工作补贴由两个部分组成:组织工作补贴与临场工作补贴。
3、春季学生田径运动会、秋季学生运动会、“三.七”女生节活动、体质健康竞赛、全校游泳比赛、秋季校园铁人两项赛、纪念“12.9”长走活动工作补贴标准(见表一)。
4、 足球、篮球、排球根据竞赛特点、比赛规模、竞赛场地、参加人数,按照竞赛场次来核算临场组织工作补贴标准(见表二),(临场补贴场次参照上一年度每个竞赛项目的场次来核算)。具体核算以每年每项竞赛实际发生的场次核算。
5、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棋类、台球等竞赛项目根据竞赛特点,按照现场组织天数来核算临场组织工作补贴标准(见表三),(临场补贴天数参照上一年度每个竞赛项目的天数来核算。)具体核算以每年每项竞赛实际发生的场次核算。
表一  全体教职员工参与的竞赛活动
序号
竞赛名称
组织工作
临场裁判
场馆工作人员
备注
1
春季学生田径运动会
600.00
1200.00
600.00
 
2
秋季学生运动会
600.00
800.00
400.00
 
3
“三.七”女生体育节
600.00
400.00
200.00
 
4
体质健康竞赛
600.00
400.00
200.00
 
5
全校游泳比赛
600.00
400.00
200.00
 
6
秋季校园铁人两项赛
600.00
400.00
200.00
 
7
纪念“12.9”长走活动
600.00
400.00
200.00
 
 
表二  以竞赛场次计算工作补贴的竞赛活动
序号
竞赛名称
组织工作补贴
临场工作补贴(场次)
备注
1
新生足球赛
600.00
40.00×16=640.00
 
2
“石油杯”足球联赛
600.00
40.00×16=640.00
 
3
新生篮球赛
600.00
20.00×16=320.00
 
4
“石油杯”男子篮球联赛
600.00
20.00×40=800.00
 
5
“石油杯”女子篮球联赛
600.00
20.00×20=400.00
 
6
“石油杯”排球联赛
600.00
20.00×32=640.00
 
 
表三  以竞赛天数计算工作补贴的竞赛活动
序号
竞赛名称
组织工作补贴
临场工作补贴(天数)
备注
1
新生乒乓球赛
600.00
100.00×2.5=250.00
 
2
“石油杯”乒乓球联赛
600.00
100.00×3=300.00
 
3
全校羽毛球联赛
600.00
100.00×4=400.00
 
4
校园网球公开赛
600.00
100.00×1=100.00
 
5
“石油杯”棋类联赛
600.00
100.00×3=300.00
 
6
“石油杯”台球联赛
600.00
100.00×3=300.00
 
 
四、群体竞赛活动工作的考核细则:
1组织教师的工作考核
不能按时上交比赛规程、新闻稿、成绩册等相关文件的,扣除组织工作补贴的30%
2、临场裁判工作考核
1)比赛期间,如遇到特殊情况,必须在比赛开始前向体育教学部主管领导请假(请假以半天为单位),请假时按实际工作量扣除请假期间的临场裁判工作补贴。
2)在比赛中无故迟到或早退一次扣除临场裁判工作补贴的20%,两次扣除临场裁判工作补贴的50%,三次扣除所有临场裁判工作补贴。
3)在比赛中无故旷工(以半天为单位):两天的比赛,旷工半天扣除临场裁判工作补贴的50%;旷工一天扣除所有临场裁判工作补贴;一天的比赛,旷工半天扣除所有临场裁判工作补贴;
4)比赛过程中,出现不公正、不公平现象,不能妥善处理的,一次扣除临场裁判工作补贴的50%,两次扣除所有临场裁判工作补贴。
5)在比赛中因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扣除所有临场裁判工作补贴,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
3、临场组织工作考核
1)比赛期间,不在比赛现场的,一次扣除临场工作补贴的20%,两次扣除临场工作补贴的50%,三次扣除所有临场工作补贴。
2)比赛过程中,出现不公正、不公平现象,不能妥善处理的,一次扣除临场工作补贴的50%,两次扣除所有临场工作补助。
3)比赛中遇到打架、恶意伤害、罢赛等情形,不能妥善处理的,一次扣除临场工作补贴的50%,两次扣除所有临场工作补贴补助。
4)在比赛中因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扣除所有临场工作补贴,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五年不得参加体育部群体竞赛活动的工作。
4、 核实与补助发放
教学教研室根据各位教师、场馆工作人员、学生裁判的具体工作量及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核实,按照体育教学部校内群体竞赛活动工作补贴标准核算出每位工作人员的工作补助,经体育教学部主管领导批准后发放。
 
五、群体竞赛活动教师聘任与群体竞赛活动内容的变更
1、校内体育竞赛项目由体育教研室组织教师竞聘,四年一届,四年后重新竞聘。如聘期内遇特殊情况,需向教学教研室提出申请,由教学教研室上报体育教学部。
2、教学教研室将每项群体竞赛活动的要求及补贴金额公示,教师自主申报群体竞赛项目。
    3、每位教师申报不超过两项校内体育竞赛活动。如有竞赛项目无教师申报,由体育教学部研究决定任命该竞赛项目的主管教师。
4、如多名教师竞争同一项体育竞赛活动,体育教学部将采取招标的形式,竞选出一名主管教师。
5、已有的群体竞赛活动项目,主管教师如需更改比赛规模及竞赛内容,需提前一个月向教学教研室提交书面申请,由教学教研室上报体育教学部。
6、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新增群体竞赛活动项目,主管教师应提前一个学期向教学教研室提交书面申请,由教学教研室上报体育教学部。
 
 
 
体育教学部
2015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