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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2016年度统一战线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28 
 
按我校统战部《关于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实施办法》,每两年进行一次先进评选工作,现将2015-2016年度先进个人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61215日前完成。
二、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和推荐程序:
1.评选范围
统一战线成员先进个人主要面向在统一战线队伍中做出了突出成绩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党外代表人士、归侨侨眷及港澳台同胞及眷属、归国留学人员联合会成员等。
2.推荐程序:
民主党派成员、归侨侨眷、归国留学人员联合会成员由统战基层组织推荐;其他党外代表人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无党派人士等由统战部与所在单位二级党组织协商推荐。
各推荐单位将申报材料于1215日前汇总上报统战部(可通过OA或电子邮件),由党委统战部组织专家根据评选条件进行评审,经学校党委审批后进行表彰。
三、名额分配
1.民盟盟员4
2.九三学社社员4
3.民进会员1
4.民建会员1
5.致公党党员2
6.侨联、归国留学人员联合会成员3-4
7.无党派代表人士1-2
8.其他1-2
四、统一战线成员先进个人获奖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统战成员的作用,爱岗敬业,在本职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在统一战线群体中具有示范作用和一定的影响。
2.积极参加校内外的各项统战活动和社会实践,自主创新,服务社会,积极参与学校建设,为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做出了显著成绩,受到学校师生的好评。
3.认真学习统战理论和统战政策,在调查研究、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和信息报送等方面成绩突出。
4.统一战线成员在上级部门组织的重大活动、重要工作中获得荣誉称号或受到表彰的,也可申报为统一战线成员先进个人。
 
附: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统一战线成员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
 
                                             党委统战部
                                             2016.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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