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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工作的通知

各团委、团总支:
为了进一步做好毕业生团员离校工作,现将2017届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方式
1.各团委、团总支将所有需要毕业生团员的信息填入《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详见附件1),于6月13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汇总至一个表单发送至邮箱cuptuanwei@163.com
2.各团委、团总支安排1-2名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负责集中办理本学院团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具体时间地点见附件2。内容包括:团员证盖章、离校转单盖章、补办团员证及开具团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所有手续办理需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
3.各团支部负责人应收集支部成员团员证、离校转单和其他补办手续,以支部为单位在规定时间段内办理。
二、办理说明
(一)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情况,包括“需要开具介绍信”、“不需要开具介绍信”、“保留团籍”和“自动退团”四种情况,需在登记表中明确所属类别。
1.“需要开具介绍信”情况包括:到外校继续深造、出国、就业、待业(其中出国、待业接收单位为户籍原籍人才服务中心),填表一栏应注明团组织关系接收单位的全称,如“共青团清华大学委员会”;
2.“不需开具介绍信”情况包括:在本校继续深造;
3.“自动退团”情况包括:按照团章相关规定,毕业生如已超过28周岁,且就业后不再在各共青团组织(如共青团中央、各地方团委、企事业单位团组织等)内担任专/兼职干部的,自动退团处理;
4.其余情况按照“保留团籍”处理。
(二)办理流程:
1.团员证盖转出章和注册章:为保证现场办理效率,各支部需提前在团员证上“组织关系接转”栏目,统一填写“2017年6月30日,因 毕业 ,组织关系转出,团费交至2017年6月”;集中办理现场只需加盖公章。
2.毕业生转单盖章:在毕业生离校转单上的“团委”栏目,团员身份的加盖团委公章;政治面貌为“群众”的,仅需在离校转单上“团委”栏目中注明“群众”字样即可。毕业生团员中,年满二十八周岁超龄退团的,仅需在离校转单上“团委”栏目中注明“超龄退团”字样即可。
3.开具团组织关系转出介绍信:由各学院负责人根据登记表中需要开具介绍信的团员记录,现场开具介绍信;如未在登记表里汇总,现场不予办理。
     4.补办团员证:
团员证遗失、未能按时交纳团费的毕业生,需补办团员证、补交团费后方可进行转出。需要补办团员证的,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1张(照片背面写明姓名、班级)和《补办团员证申请表》(下载见附件2)。未交齐团费的须补交到2016年7月(团费为每人每月0.1元)。请各团支部认真统计需补办团员证的毕业生人数。
三、工作要求
1.每名毕业生团员在离校前,都应及时办理团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新接收单位。学院团委要对2017届毕业生团员的基本信息进行登记,认真核实本学院毕业生团员名单,全面核查毕业班学生休学、留校、延期等特殊情况。
2.所有毕业生团员需完成《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录入后,方可以办理相应盖章手续。
3.团组织关系转接是团籍延续的重要方式,是团员由一个基层组织转移到另一个基层组织时必须及时办理的团组织关系转档,请各学院及各支部务必重视,落实好前期汇总和办理细节。
 
联系人:王茹           联系电话:89739101
 
共青团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委员会
2017年5月26日


 
附表:
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及离校转单盖章时间安排
序号
学院/研究院
日  期
办公地点
1
地学院
6月15日
学生活动中心309 
2
石工学院
6月16
学生活动中心309 
3
化工学院
6月19日
学生活动中心309 
4
机械学院
6月20日
学生活动中心309 
5
信息学院
6月21日
学生活动中心309 
6
理学院
6月22日上午
学生活动中心309 
7
商学院
6月22日下午
学生活动中心309 
8
马克思主义学院



  6月
23日
              
学生活动中心309 
外国语学院
科学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