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入团阶段
1.申请人向团支部提出书面申请
(1)凡年龄在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提出申请;
(2)入团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团组织提出入团申请,没有工作、 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团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团组织提出入团申请;
(3)申请内容包括本人情况,本人对团组织的认识,入团动机和努力方向等。
2.团组织1个月内派人同入团申请人谈话
重点考察其理想信念、日常操行、品德修养、学习(工作)成绩、参与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情况,了解其真实意图,指明其努力方向。
二、入团积极分子的确定阶段
在入团申请人中确定入团积极分子,采取团员推荐、少先队组织推优等方式,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入团积极分子,并报上级团组织备案。
三、入团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考察阶段
1.确定培养联系人(1—2人)
向积极分子介绍团的基本知识、了解积极分子思想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引导积极分子端正动机;及时向团支部汇报积极分子情况,向团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团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2.考察期需为3个月以上
广泛考察,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团组织活动、志愿服务情况、注册志愿者、综合素质学分、学业成绩等。
3.团前教育培养
团课不少于8学时。团组织应当对入团积极分子开展党的理论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开展党史、国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开展团章教育和团的优良传统教育,教唱团歌,帮助他们提高思想觉悟,端正入团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的信念。
4.入团积极分子先进性评价
根据《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入团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前,应参照指导标准开展1次评价。指导标准包含有信仰、讲政治、重品行、争先锋、守纪律五个方面,其中要求评价对象需成为注册志愿者,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四、入团发展对象的确定阶段
1.确定入团介绍人
申请入团的青年要有本支部的两名团员作为介绍人。入团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以由申请入团的青年自己约请,或者由团组织指定。
入团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解释团的章程,说明团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
(2)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团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学习经历、 现实表现等情况,如实向团组织汇报;
(3)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团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
(4)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2.支部委员会确定发展对象
申请人培养成熟,具备入团条件,达到入团标准,联系人主动向团支部介绍情况。支委会在入团积极分子中讨论确定发展对象,在广泛听取培养联系人、团员和群众意见后,根据发展计划和培养考察情况,由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是否确定为发展对象。
3.基层团委预审
团支部委员将确定发展对象,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团委预审。基层团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预审。
预审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团支部委员会,并向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入团志愿书》。发展对象要认真如实填写 《入团志愿书》。《入团志愿书》经支委会检查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五、新团员入团阶段
1.召开支部大会,形成支部决议
青年入团必须经团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须达到半数。支部大会讨论两名以上的青年入团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团支部应当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入团志愿书》,包括:申请人主要表现、应到会和实到会有表决权的团员人数、表决结果、通过决议日期等,由支部书记签名。连同本人入团申请书,一并报上级团组织审批。
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青年入团的主要程序:
(1)申请人汇报个人简历、家庭情况和对团的认识、入团动机以需向团组织说明的问题;
(2)入团介绍人介绍申请人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团表明意见;
(3)支部委员会报告对申请人的审议意见;
(4)与会团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团进行充分讨论,并采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新团员的决议。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团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团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
2.基层团委审批
基层团委审批接收新团员必须召开委员会,集体审议,表决决定。 审议的主要内容是:(1)申请人是否具备团员条件,入团手续是否完备等;
(2)审批意见写入《入团志愿书》,并通知报批的团支部。基层团委审批两名以上青年入团时,应逐个审议和表决;
(3)团支部应通过支部书记或委员谈话的郑重方式及时将上级团组织批准青年入团的决定通知本人并在团员大会上宣布。对于未被批准入团的青年,团支部也应将情况及时通知本人,帮助其认识自己的不足,鼓励其继续努力。被批准入团的青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计算团龄,并交纳团费。
基层团委对团支部上报的接收新团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并报上级团委基层组织建设部门。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而未予审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举行入团仪式
入团仪式可以由团的基层委员会、 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组织。在入团仪式上,由上级团组织的代表或本级团组织的负责人带领新团员宣誓,并向新团员颁发团员证和团徽。团员证需由团的县级委员会或其授权办理颁发团员证具体事宜的基层团委加盖钢印。 入团仪式可以邀请同级党组织的负责人参加。
七、团员档案管理
团组织应将新团员的《入团志愿书》存入本人人事档案,由档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未建立人事档案的,学生团员的《入团志愿书》由学校团委建立团员档案并进行管理;其他团员的由街道、乡镇团组织统一管理。
八、新团员线上报到
新发展团员须在“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登记个人团籍信息资料,向所隶属的团支部报到,所属团支部须在收到报到团员申请后完成审批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