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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委员会物品管理与使用暂行规定

 
 
一、桌椅使用规定
(一)借用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600
(二)借用流程:
1.借用单位须在团委日常办公板块下载《团委物品借用登记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前一天到团委办公室登记,经办公室人员签字后方可借用,需将申请表交到相应借用单位(一教);
2.桌子借用时间最长三天,每次最多借用三张;
3.桌子须当天借当天还。
(三)注意事项:
1登记时要标明具体借用日期、归还日期、借用人信息等,每次借用时间最长三天;
.借用、归还物品登记需有办公室人员签字确认,借用物品要按时归还;
.归还时办公室人员需将归还情况如实填写,如“丢失桌子”、“桌子损坏,等,物品损坏、丢失一律如实登记并赔偿;
4.借用桌子未按时归还、故意损坏以及借用不登记者,将列入《物品借用黑名单》内。初次违反团委物品借用规定,其单位及个人一周不能借用任何物品;累计两次违反者,一个月不能借用;累计三次,取消本学期借用权。
 
二、服装使用规定
(一)借用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600
(二)借用流程:
1.借用单位须在团委日常办公板块下载《团委物品借用登记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前一天到团委办公室登记,经办公室人员签字后方可借用;
2.服装在清洗完毕后应立即归还,借用到期后须到团委办公室注销,经办公室人员检查后方可离开;
(三)注意事项:
1.衣服借用前和归还前请仔细检查;衣服只能整套借,整套归还,并附带衣架;
.借用衣服登记时须将物品名称详细填写,如“3套西装(含3件衬衣、3条领带)”等;
.衣服借用时间不能超过3天,并保持衣物完好、整洁;
4.归还时办公室人员需将归还情况如实填写,如“丢失衣架”等。物品损坏、丢失一律登记并赔偿。
5、借用团委衣物未按期归还、故意损坏以及借用不登记等都将列入黑名单:初次违反团委物品借用规定,其单位及个人一周不能借用任何物品;累计两次违反者,一个月不能借用;累计三次,取消本学期借用权。
 
三、电子器材使用
(一)借用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600
(二)借用流程:
.借用单位须在团委日常办公板块下载《团委物品借用登记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借用当天到团委办公室登记,经办公室人员签字后方可借用;
.物品使用后须立即归还,借用到期后须到团委办公室注销,经办公室人员检查后方可离开。
(三)注意事项:
1.电子设备借用要谨慎审核借用权限,借用和归还时需检查其完备性和完好性;
2.归还时办公室人员需将归还情况如实填写,如:物品损坏、丢失一律登记并赔偿。
3.借用团委电子物品未按期归还、故意损坏以及借用不登记等都将列入黑名单:初次违反团委物品借用规定,其单位及个人一周不能借用任何物品;累计两次违反者,一个月不能借用;累计三次,取消本学期借用权。
 
四、校旗使用
(一)借用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600
(二)借用流程:
.借用单位须在团委日常办公板块下载《团委物品借用登记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前一天到团委办公室登记,经办公室人员签字后方可借用;
.校旗使用后须立即归还,借用到期后须到团委办公室注销,经办公室人员检查后方可离开。
(三)注意事项:
1.校旗借用前和归还前请仔细检查;
.借用登记时须将校旗信息详细填写,如“3号校旗(红底/白底)”等;
.旗借用时间不能超过3天,并保持校旗完好、整洁,必要时进行清洗后归还;
4.还时办公室人员需将归还情况如实填写,如“划口3cm*2cm”等。校旗损坏、丢失一律登记并赔偿。
5.用团委校旗未按期归还、故意损坏以及借用不登记等都将列入黑名单:初次违反团委物品借用规定,其单位及个人一周不能借用任何物品;累计两次违反者,一个月不能借用;累计三次,取消本学期借用权。
 
注意事项:
借用物品需符合《共青团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委员会物品管理与使用暂行规定》,借用人需使用《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物品使用申请表》并要求申请单位的负责人签字盖章,借用人员需持本人学生证或一卡通在《共青团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委员会物品借用记录》登记借用信息。
 
五、其他未尽事宜由团委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共青团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委员会
                                                2012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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