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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团委(团总支)、各校级学生组织: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正确引导新时期首都青年学生健康成长成才,团市委、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学联决定,在全市高等学校、中职学校中继续开展“北京市三好学生”、“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和“北京市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我校在校学生和学生班集体(不包括2018级新生和新生班集体)。

二、评选条件

(一)“北京市三好学生”条件

1.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作风正派;

2.热爱所学专业,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术研究、科技活动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3.积极参加“四进四信”、“青年服务国家”等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认真完成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

4.是注册志愿者,且经常参加志愿服务,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志愿服务中表现突出的优先考虑;

5.积极参加“三走”等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且本年度体育考试成绩合格者,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

6.曾获得校级三好学生或校级优秀团员荣誉。

(二)“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2.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学习刻苦,成绩优秀;

3.积极主动带领同学开展“四进四信”、“三走”、“区域化团建”、“青年服务国家”等活动和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在引导青年学生成长成才、促进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做出显著的工作成绩;

4.是注册志愿者,且经常参加志愿服务,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志愿服务中表现突出的优先考虑;

5.具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精神,工作作风正派,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6.曾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校级优秀团干部荣誉的校、院(系)、班级团组织、学生组织和学生社团的学生干部。

(三)“北京市先进班集体”条件

1.班级学生干部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紧密联系同学,主动带领同学学习科学理论,经常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2.具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是非分明、遵纪守法、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班集体成员均能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具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勤奋创新、互帮互学的优良学风,班集体成员学习良好;

4.积极开展“四进四信”、“三走”、“区域化团建”、“青年服务国家”等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和个人卫生;

5.班级应为注册志愿者组织,且经常性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6.曾获得校级先进班集体或校级优秀团支部荣誉。

三、推荐名额及评选流程

 1.“北京市三好学生”推荐名额安排:我校向北京市推荐名额为13名。

 地学院、石工学院、化工学院、机械学院、信息学院、理学院和商学院各推荐0-2名;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科学技术研究院各推荐0-1名;校级学生组织各推荐0-1名。

 2.“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额安排:我校向北京市推荐名额为4名。

 各院推荐0-1名;校级学生组织各推荐0-1名。

 3.“北京市先进班集体”推荐名额安排:我校向北京市推荐名额为4个。

 根据上一学年度学校十佳班集体评选结果,参照北京市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进行确定。

 被推荐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须经本人所在的团支部同意,并由其所在的团支部认真填写先进事迹登记表(附件1),推荐为市级先进班集体的登记表由班委会填写(附件3),经学院党委审查同意后,于2018年11月11日上午9点前将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另附个人1寸彩色照片电子版)及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校团委,并将电子版材料传至指定邮箱cuptuanwei@163.com(邮件名称为学院+三好优干申报),过期视为自动放弃。学校对推荐人选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推荐人选进入校级答辩评比环节。校团委组织评委拟定于2018年11月14日进行评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评选结果在校园网及团委官微公示5天后上报北京团市委。

四、评选说明

对于上年度未按要求上报评选材料的学院及对学校共青团重点工作落实不力的学院,校团委将核减“北京市三好学生”、“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和“北京市先进班集体”推荐名额(下一年度将视情况恢复原始评优名额)。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严格把关,公平公正。评选工作应在学院党政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各院团委(团总支)负责,同时吸纳学生会、社团参与有关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综合考察评选对象的条件,避免片面重视学习成绩的做法。为保证评选工作质量,先进个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团及社团组织充分酝酿,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后,通过一定的民主程序评选产生,并上报院党委(党总支)审批。

2.扩大宣传,寓教于评,以评促建。各团委(团总支)要通过此次评选活动,对学生进行一次成才标准和成才途径的生动教育。同时要通过评比督促班集体查找不足,促进学生组织的建设。要通过开展评选工作,表彰先进,宣传典型,在学校树立起一批先进班集体和个人的典范,扩大评选活动的教育和示范作用。

3.总结经验,完善机制,注重成效。各团委(团总支)要注意总结工作经验,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完善评比机制,把评选工作与学生的其他各种奖励、荣誉称号及综合测评等工作结合起来,发挥奖项的引导作用,激励学生成长成才。

 

附件:

1.北京市三好学生登记表;

2.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3.北京市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4.北京市三好学生汇总表;

5.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

6.北京市先进班集体汇总表。

 

 

电    话:89739101

电子邮箱:cuptuanwei@163.com

材料报送:学生活动中心307办 校团委办公室

                             

                          

   共青团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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