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团委各项先进个人及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

2018-2019学年度团委各项先进个人及奖学金评定工作已经全面启动,请大家参照学生手册《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评优办法》、《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生奖学金管理及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具体事宜提示说明如下:

一、“优秀学生干部”:各院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各5个名额,院级每个社团0-1个名额;人数较少学院(非常规、外语、马院)1-2个名额;具体评定条件参见《学生手册》。校级学生组织和校级学生社团由团委负责评定。不能与学工处下发到班级的优干指标名额兼得,否则浪费指标,不予补报。

二、“优秀团员”:仅限本科生,团员数的10%(以云共青系统录入为准,学院总数见附表2),体能测试及格,综合测评专业前30%,未受过纪律处分。严格审核条件,学生党员可以获得此荣誉称号。上一年度年终团员评议需为“优”。大一新生除外。

三、“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二年级以上在校生中评定;按在校实际参与社会实践学生人数的2%评选(以校团委备案社会实践人数为准);在校级、院级重点团队中表现突出者优先考虑。

四、“科技创新先进个人”:参加学生科技学术活动和学科竞赛获奖(市级以上);公开发表科技学术论文(仅限本科生)、发明创造等;科技创新先进个人分主责赛事学院申报和个人参赛申报两部分,各主责学院先将主办和承办赛事信息整理,于9月30日前反馈团委,团委汇总后于9月30日公布,学生个人申报在此基础上补充即可,以避免大面积重复。

除上述学院集中申报主责赛事之外,学生个人参赛申报范围请参考附件2《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科竞赛数据库》。学术论文、专利、发明创造和学生自主参加赛事的申报由学生自主提交申报材料,学术论文要求见刊,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审核当中的不在评比范围内,申报有效时间范围自2018年9月2日-2019年9月1日,须提供纸质版证书复印件,右上角标姓名和学号,学院初审,校团委终审确定(纸质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上报校团委)。

五、“大学生科技创新优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科技学术活动或学科竞赛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教师。由主办赛事学院负责申报,挑战杯赛事及其他创新创业类赛事获奖的指导教师由团委、学工处申报。

六、“文体活动先进个人”:参加市级以上文艺或体育比赛,成绩优秀,为学校争得荣誉或为学校文体工作做出较大贡献者。(文艺需获一、二、三等奖;体育需获前八名;体育特长生不参加此项评选)文艺活动由校团委艺术团指导老师负责申报,无需学生个人申报。体育赛事获奖由体育教学部王凯老师负责申报,无需学生个人申报。

七、“优秀青年志愿者”:二年级以上在校生,基数为本院已注册且参与志愿服务时间大于24小时(以“志愿北京”系统录入为准)的志愿者数;一等奖1%,二等奖4%。

 

要求:1.所有先进个人和奖项均要求不能有违纪。其他条件请参照《学生手册》要求执行。2.学院需公示3天,核实汇总后于10月15日前将附件1和获奖证书复印件汇总上报团委,团委审核后公示。

 

 

 

 

共青团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委员会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