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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团支部星级评定工作方案(2020年暂行)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到团的全部工作和建设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提升团支部组织力,强化团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根据《关于加强新时代团的基层建设着力提升团的组织力的意见》《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评定对象

全校所有成立时间达六个月及以上的本、硕、博团支部。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不纳入“对标定级”范围。

二、评定标准及等次

依据《星级团支部评定标准》(详见附件1)进行评分评定,评选出二星、三星、四星及五星共4个级别的团支部。

不予定级:60分以下

二星团支部:60(含)-69

三星团支部:70(含)-79

四星团支部:80(含)-89

五星团支部:90分以上

其中,五星及四星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础较好,应着力推进工作创新,成为示范标杆。

三星和二星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础一般,应着力补齐工作短板,提升建设水平。

不予定级团支部,列入重点整顿范围,应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基本建设。

、评定程序

1.申报定级。全体团支部均需参与评星定级,团支部对照星级标准,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团建工作基础和实际,1113日前向学院团组织提出拟申报评定星级,提交附件2《团支部星级申报表》,附件2由各学院留存备查

2.考核评定。各学院团委对照星级评定标准,采取查阅工作档案、听取汇报以及团组织活动实效性调查等情况进行验收评估,评定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和二星级团支部。各学院团委依据考评结果,四星和五星级团支部范围内推荐申报学校红旗先锋团支部,推荐总数原则不超过学院参评星级团支部总数的15%,校团委组成考评组进行答辩考核评估(拟定于11月18日),审定后由校团委命名表彰一批红旗先锋团支部,同时团支部星级评定结果进行公示

学院团委11月16日向校团委提交附件3《团支部星级评定情况台账》以及推荐申报红旗先锋团支部申请表(见附件4),附件3和附件4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校团委邮箱:cuptuanwei@163.com,纸质版申报表交至学生活动中心307,团支部手册及其他材料备查。

四、结果运用

星级团支部评定活动作为团内评先选优、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1.参评各级评优的团支部,原则上必须是四星级及以上团

支部;

2.参评各级优秀团干部评比学生,原则上其所在团支部

应为四星级及以上团支部;学院团委干部参加评优的,原则上其团委所辖团支部必须全部达到三星级及以上团支部,且四、五星级团支部比例应超过50%;

3.参评各级优秀团员评比的学生,原则上其所在团支部应

为三星级及以上团支部。

4.二星级及以下的团支部列为后进团支部,需集中进行整

顿转化,夯实基础、弥补短板,努力增星晋级。二星级及以下团支部委员会成员,不能参评优秀干部和优秀团员,连续两年在二星级及以下的支部,要进行组织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