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委(团总支)、各校级学生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引导新时代首都青年学生健康成长成才,团市委、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学联决定,在全市高等学校、中职学校中继续开展“北京市三好学生”、“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和“北京市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我校在校学生和学生班集体(不包括2020级新生和新生班集体)。
二、评选条件
(一)“北京市三好学生”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正直诚信;
2.学业成绩优秀,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心无旁骛求知问学,增长见识,丰富学识,成绩优异,在学术研究、科技活动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3.体魄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年度体育考试成绩合格;
4.志趣高尚,积极参加各类文艺活动,丰富文化艺术修养;
5.热爱劳动,勤于实践,善于创新,无私奉献,综合能力突出,积极响应党团组织号召,参加“青年服务国家”等实践活动;
6.曾获得校级三好学生或校级优秀团员荣誉;
7.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8.所学课程考试没有不及格记录;
9.应为“志愿北京”平台注册志愿者,在疫情防控及垃圾分类、北京市新时代文明实践等活动中有突出表现的优先考虑。
(二)“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政治品格忠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须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2.家国情怀浓厚,使命意识强烈,积极参加首都大型活动志愿服务保障及基层志愿服务工作;
3.坚持理论学习,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在学思践悟中坚定理想信念;
4.忠恕任事,积极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服务同学学生学习生活、促进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做出显著的工作成绩;
5.人品服众,作风优良。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团结同学,正直诚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6.曾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校级优秀团干部荣誉的校、院(系)、班级团组织、学生组织和学生社团的学生干部。
7.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8.所学课程考试没有不及格记录;
9.应为“志愿北京”平台注册志愿者,在疫情防控及垃圾分类、北京市新时代文明实践等活动中有突出表现的优先考虑。
(三)“北京市先进班集体”条件
1.班级全体同学政治坚定,能够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经常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
2.具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是非分明、遵纪守法、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班集体成员均能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具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勤奋创新、互帮互学的优良学风,班集体成员学习良好;
4.注重班级文化建设,班级团结协作、凝聚力强,积极开展各类班级社会实践和文化科技活动;
5.积极推进“班团一体化”,班级团支部、班委会建设规范,团员回社区报到工作达标,班干部能够以身作则,紧密联系同学,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6.曾获得校级先进班集体或校级优秀团支部荣誉。
7.应为注册志愿者组织,且经常性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三、推荐名额及评选流程
1.“北京市三好学生”推荐名额安排:我校向北京市推荐名额为13名。按照评选条件,各学院推荐0-1名,特别优秀的可推荐1-2名(学院总体名额);校级学生组织各推荐0-1名。
2.“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额安排:我校向北京市推荐名额为4名。按照评选条件,各院推荐0-1名;校级学生组织各推荐0-1名。
3.“北京市先进班集体”推荐名额安排:我校向北京市推荐名额为4个。根据上一学年度学校十佳班集体评选结果,参照“北京市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进行确定。
被推荐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须经本人所在的团支部同意,并由其所在的团支部认真填写先进事迹登记表(附件1和附件2);推荐为市级先进班集体的登记表由班委会填写(附件3)。以上材料经学院党委审查同意后,整理出汇总表(详见附件4-6),于2020年12月25日上午11点之前,将登记表及汇总表的电子版发至邮箱cuptuanwei@163.com(邮件名称:学院+三好优干班集体申报),并于2020年12月28日将登记表及汇总表纸质版报送至校团委。校团委对推荐人选公示3天,并拟定于2020年12月30日对公示无异议的候选人进行答辩评选,答辩人准备3分钟的PPT展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评选说明
对于上年度未按要求上报评选材料的学院及对共青团全年重点工作落实不力的学院,本年度核减“北京市三好学生”、“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和“北京市先进班集体”名额(下一年度将视情况恢复原始评优名额)。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严格把关,公平公正。评选工作应在学院党政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各院团委(团总支)负责,同时吸纳学生会、社团参与有关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综合考察评选对象的条件,避免片面重视学习成绩的做法。为保证评选工作质量,先进个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团及社团组织充分酝酿,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后,通过一定的民主程序评选产生,并上报院党委(党总支)审批。
2.扩大宣传,寓教于评,以评促建。各团委(团总支)要通过此次评选活动,对学生进行一次成才标准和成才途径的生动教育。同时要通过评比督促班集体查找不足,促进学生组织的建设。要通过开展评选工作,表彰先进,宣传典型,在学校树立起一批先进班集体和个人的典范,扩大评选活动的教育和示范作用。
3.总结经验,完善机制,注重成效。各团委(团总支)要注意总结工作经验,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完善评比机制,把评选工作与学生的其他各种奖励、荣誉称号及综合测评等工作结合起来,发挥奖项的引导作用,激励学生成长成才。
电话:89733048
共青团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委员会
2020.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