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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关于学生社团成立临时团支部的指导意见(试行)


共青团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委员会

团委〔20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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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学生社团成立临时团支部的指导意见

(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落实团学改革要求,将学生社团发展融入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群团工作整体格局,充分发挥学生社团骨干带头作用,强化“四个意识”,促进健康发展,特制定学生社团临时团支部成立指导意见。

一、临时团支部的成立条件

学生社团有3名及以上正式团员,经申请和审批,可在社团内建立临时团支部。

二、临时团支部的申请建立

1.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经指导教师批准,学生社团可向校团委申请成立临时团支部。

2.收到申请后,学工部、校团委将对成立临时团支部的学生社团进行审核具备成立条件的,经审批同意后组织筹备成立。

3.学生社团获得成立临时团支部的资格后,需按照要求召开全体团员大会,选举产生团支部委员;召开团支部委员会议,进行团支部委员分工。

4.临时团支部成立后须向学工部、校团委报备全体团员名单、团支部委员名单及分工,校团委汇总后进行备案公示。

三、临时团支部的主要任务

1.拥护党的领导,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宣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临时支部团员大会,学习宣传党团理论知识,做好支部大会记录。

2.引领社团发展,提升活动品质。在社团内发挥团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团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头执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按时完成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牵头研究决定社团重要事项,推动学生社团的重点工作开展;学生社团的发展规划和重要决定通过支委会或支部大会充分讨论共同研究和推进社团特色活动和精品项目建设

3.团员培养教育,发挥育人作用临时团支部要结合自身情况,把社团活动开展与团员培养教育相结合,通过理论学习、专业培训、技能比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对社团团员、积极分子等进行培养教育;对学生社团中入团意愿强烈的积极分子或申请人,临时团支部经讨论后决议,可对其形成综合考察材料,经学工部、团委审核后,供学生所在学院团委和团支部参考。

4.做好管理监督,守好底线红线。发挥团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团员先锋模范作用,掌握社团成员工作、学习、生活情况,有困难的社团成员进行帮扶;针对社团全体成员,每学年至少开展一次思想状况分析,并形成总结报告。

四、临时团支部负责人的工作内容

1.负责召集、主持支部委员会和团员大会,学习宣传党团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按时开展团支部理论学习,主持重大事项的讨论和决策。

2.积极配合学生社团指导老师,抓好团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完成好临时团支部各项工作任务。

3.积极研究和探索新时代下学生社团临时团支部工作方法和发展途径,推动学生社团良性健康发展

五、临时团支部的指导管理

临时团支部成立后由学工部、校团委具体负责指导和管理。学生社团指导教师承担临时团支部的指导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