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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生社团骨干遴选与考核评价制度(试行)


共青团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委员会

团委〔20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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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生社团骨干遴选与考核评价制度

(试行)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和《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精神,进一步规范学生社团负责人、学生社团各部门负责人的遴选与考核评价制度,激励学生社团骨干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促进学校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职责

社团骨干是学生社团发展的中坚力量,对于加强学生社团建设、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要作用。社团骨干要遵循学校关于大学生社团建设的指导方针,围绕学生社团规范化、精品化建设,积极开展工作,促进学生社团健康发展,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带领学生社团发展建设,了解社团成员的思想动态和学习状况,把握学生社团活动情况

2.执行学校关于社团建设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学生社团成员日常管理;

3.规范学生社团组织建设,协助做好社团成员的思想建设、能力培养等工作,团结社团成员做好临时党、团支部建设;

4.定期组织开展工作回顾和分析,及时发现学生社团建设、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向团委与社团指导教师报告;

5.积极组织学生社团开展具有时代特色、青年特征的品牌活动,对学生社团开展的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和整理

二、基本要求

1.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素养过硬,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品行端正、奉献意识突出;

2.品学兼优,学有余力,综合测评成绩或智育成绩排名须在班级50%以内;

3.热心社团工作,业务能力突出能够广泛团结青年、维护学生社团成员的合法权益

4.原则上有1年以上的社团工作经历,有青年马克思工程培养经历优先。

三、遴选程序

学生社团负责人由校团委在党委学生工作部指导下(院级学生社团负责人由院团委在院党委指导下通过提名推荐、审查面试、公开选举、考察公示、审核批准等环节遴选产生,其中思想政治类社团和志愿公益类社团的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为中共党员。

学生社团各部门负责人由学生社团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遴选产生,名单报校团委备案。

四、考核与评价

1.考核时间:每年9月份组织学生社团骨干考核;

2.考核方式:社团评议与组织考核相结合,考核内容包括思想品德、个人成绩和工作业绩三部分,由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3.结果应用: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原则上考核优秀比例不超过前20%。考核优秀的社团骨干授予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考核不合格的社团骨干,校团委及社团建设指导部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社团骨干考核结果报党委学生工作处、校团委备案,同时通报其所在学院团委。

五、退出机制

学生社团负责人在任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校团委有权暂停或免去其职务:

1.上一学期累计两门以上课程不及格者;

2.受到警告(含)以上处分者;

3.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业务指导管理单位撤职的社团负责人;

4.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宣布解散的社团中原负责人或主要成员;

5.不能胜任社团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