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我校申报第三十届“北京青年五四奖章”人选工作的通知

 
    根据《关于开展第三十届“北京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的有关精神,为做好我校第三十届“北京青年五四奖章”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北京市评选范围、名额及条件
    1.评选范围:14周岁至40周岁(197651日至2002430日出生)的北京青年。
    2.评选名额:30名。
    3.评选重点面向基层一线青年,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不超过参评总数的20%
    4.评选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理想信念坚定、本领过硬、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品格高尚,自觉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二、我校评选推荐程序
    1.申报推荐
    311日中午1500之前,各二级单位负责提出申报人选,将相关资料统一报校团委。原则上每单位不超过1名。同时,要对申报人选进行认真考察,广泛听取青年意见,并征得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填写申报表,如实整理事迹材料。
    2.评审公示
    学校将对申报人选材料进行评审,确定1名我校推荐的第三十届“北京市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选,经过校内公示,报请学校党委批准后正式报送。
    三、有关要求
    1.在推荐人选过程中,要注重选拔各类青年模范,尤其是创新进取,在本职岗位取得突出成绩,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青年榜样;爱岗奉献,在平凡的岗位做出不平凡的业绩的青年典型;引领风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的优秀青年。要向本单位基层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青年倾斜。
    2.申报所需材料要求:
    《第三十届“北京青年五四奖章”推荐评选表》(附件一);被推荐人一句话简介、300字突出事迹概括、3000字推荐材料;电子版1寸彩色免冠证件照(蓝底、白底各一张)、个人生活工作照一张、身份证复印件;推荐人选最高学历学位证明和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表格和事迹文字材料需同时报送电子版。
    校团委联系人:孙净宇  89733900
    电子邮箱:cuptuanwei@163.com
    附件一:第三十届“北京市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
 
共青团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委员会
2016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