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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地球科学类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创新性实习实验项目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教育部《关于批准实施“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2012年建设项目的通知》(教高函〔20122号)和高等学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地球科学学科组2013青岛会议精神,积极推进我校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深入持久地开展,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生的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实施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油气勘探与开发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创新性实习实验项目。

一、立项原则

1设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创新性实习实验项目的宗旨是:强化本科学生的开拓精神和创新意识,培养他们的创新思维、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使尽早地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并得到基本的能力培训。

2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创新性实习实验项目适用于本科学生实践能力训练。资助经费可来源于示范中心、人才培养基地、教师科研经费、企业或社会赞助等多种途径。

3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创新性实习实验项目的资助原则应为“理实结合、突出重点、鼓励创新、注重实效”,资助办法为自主申请、公平立项、择优资助、规范管理

4、示范中心成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创新性实习实验项目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对项目立项、实施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项目资助经费进行管理。领导小组由示范中心相关领导、专家学者和秘书组成。领导小组的具体职责是:审定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创新性实习实验项目评审专家组人员组成;批准各类项目的资助金额;研究决定项目实施中的重要问题。书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

5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创新性实习实验项目资助经费是指直接用于资助本科学生开展创新性实习实验研究的经费。

二、领导小组

组长:陈小宏

副组长:朱筱敏

专家组:柳广弟 谢庆宾 陈冬霞 吴胜和 王贵文 程林松 周辉 樊洪海 高杰 王守东

秘书:史燕青

 

三、项目申报与评审

1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创新性实习实验项目重点资助思想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方案可行的实习实验、研究项目,资助范围为:

1)实践教学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

2)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

3)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

2、符合下列条件的在校本科学生均可向领导小组提出项目资助申请,按规定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地学类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创新性实习实验项目立项申请书》。

1)诚实、守信,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

2)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和创新意识,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和坚强的毅力。

3)成绩优秀或学有专长;

4)申请者以地质工程、勘察技术与工程、石油工程专业为主。

3、申请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项目小组。申请者个人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4申请资助的项目必须有指导教师,指导教师的职责是:1指导申请人选择课题和组成项目研究小组;2指导申请人形成项目研究思路,包括立项依据、已有基础和条件、研究目标、主要内容、研究方法、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及研究进度和成果形式等,填写《高等学校地学类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创新性实习实验项目立项申请书》;3指导课题组如何开展项目研究工作,包括资料查阅、分析整理、调研、实习实验、论文撰写等,使学生体会创新性实习实验的真正含义,得到能力和素质的基本训练;4指导学生形成良好的学风和学术道德品质。

5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为1-2年。

6、项目采取学校、国家二级立项,同一项目以最高级别立项为准。各专业专家组对本专业申报项目进行初评,确定校级项目,对较为突出的项目推荐申报国家级立项。

7项目资助申请经专家组初评并签署意见后,报领导小组。

8领导小组对专家组初评并建议立项的申请项目进行评审,确定并下达项目的资助额度。国家级项目资助经费不少于3000元,校级项目不少于1000元。

9项目主持人应向领导小组提交项目研究进展报告,接受专家组的中期检查。

10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填写《结题报告》和《研究总结报告》,提出项目验收申请,接受项目验收。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与评估。

四、竞赛及评奖规则

1、各地学类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可根据项目专家验收意见进行初步评估,每年优选并提交23项本科学生创新性实习实验研究成果参加联席会地学组年度竞赛活动。

2、参评成果需提供:立项申请复印件、结题报告复印件,研究总结报告复印件,并可同时提供相关附件(如:公开发表的论文、专利、已获其它奖励证明等能附加说明成果水平的相关材料)。

3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地球科学学科组组成评审专家组实施一年一度的竞赛评奖活动。专家组原则上由各示范中心推荐一名评审专家共同组成。

4评审专家组对各示范中心提交的成果进行综合评审,主要考核项目的创新性、设计性和综合性,项目执行完成情况,项目成果的示范价值、项目实施对本科学生能力和素质的培训效果等。在此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评选出获奖成果。

5对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及参加者,学校颁发结题证书。对于校级项目,每年评选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颁发荣誉证书和相应奖金;对于公开发表论文的项目,由学校负责支付版面费。对于国家级项目,根据目前地学类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具体数量和实际情况,初步确定每年在全国范围内评选:特等奖5名、一等奖10名、二等奖15,对于入围者,学校另外给予一定奖励。

6、联席会地球科学学科组对获奖成果颁发证书,上报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秘书处,并通报获奖学生所在院(校)。

五、项目申报时间

1、项目申报时间:41-420

2、请本次申请个人或者团队填写《创新性实习实验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01442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shiyanqing@cup.edu.cn

联系人: 史燕青   89734969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教务处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油气勘探与开发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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