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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通知

各团委(团总支)、团支部:
由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共同主办的2014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于2014年9月正式启动。为保证有关工作的顺利开展,现转发《2014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方案》。请各团委(团总支)、团支部动员符合条件的学生积极参与报名,并于2014年11月20日11:00前,将本单位推荐的1至2名“自强之星”的报名表(注明事迹类别)及校内宣传材料报至校团委(学生活动中心307室)电子版材料报送至校团委邮箱cuptuanwei@163.com。逾期不提交材料,视同放弃。
联 系 人:孙净宇
联系电话:89733900

 
2014   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  
承办单位:中国青年报社、中国高校传媒联盟  
协办单位: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  
官方网站:中青在线  
媒体支持:新浪微博、腾讯微视、微信  
二、活动时间  
2014   年9月至2015年1月  
三、活动主题  
“我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代言”——青年自强·圆梦中国  
四、报名条件  
1   .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   .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立创业、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4   .在活动报名截止前,本人事迹在本校的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并在校园内引起较大反响者优先;  
5   .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不再参加本次活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不受此限。  
五、活动安排  
(一)自主报名及展示阶段  
1   .时间:2014年9月18日至2014年11月21日  
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大学生,均可登录活动官方网站(http://star.xiaomei.cc/)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21日24时。  
2   .报名方法:  
第一步:符合报名条件的同学,请登录活动官网(http://star.xiaomei.cc/),点击注册或手机动态密码登录,进入网站首页并点击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进入报名系统,按照要求填写个人详细信息并提交至后台。  
第二步:报名信息填写完整后,请关注活动官网(http://star.xiaomei.cc/)“参选人展示”页面,出现本人展示信息即代表审核通过。  
第三步:请通过审核同学在2014年11月21日前,本人开通新浪微博,关注“大学生自强之星”官方微博,发布个人报名主页链接,@大学生自强之星,@共青团中央学校部,并@本校团委官方微博,同时争取获得不少于30个转发支持。  
参选微博发布示例:#自强之星#我是****学校(学校名称)**(参选人姓名)我的个人梦想(或个性宣言,要贴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我是新时代的新青年,我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代言!请大家关注我的事迹(活动官网个人展示页面链接)并转发本条微博支持我(该微博需将活动logo图作为图片插入一起发布,logo图从官网主页下载)@大学生自强之星@共青团中央学校部@校团委官微。  
第四步:参赛同学需下载腾讯微视,拍摄自强之星宣言:“我是****大学**,我的自强宣言(要贴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我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代言!”在发布时配文字说明:“我正在参加团中央与全国学联主办,中国青年报社承办,新东方协办的201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寻访活动,希望得到大家的支持!”在微视发布后,分享至微信朋友圈,集齐不少于30个赞,在活动截止前将集赞页面通过新浪微博#自强之星#****+图片的形式统一进行发布,并@大学生自强之星@共青团中央学校部@本校团委微博。  
第五步:微信关注“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微信公共账号,将参赛微信截图发送至活动官微后台,作为组委会审核是否微信发布自强宣言的凭证。  
3   .注意事项:  
报名截止前,参选者均可通过各种合法方式,在新浪微博、腾讯微信发布自己的报名主页链接并进行相关的展示和宣传,接受公众监督,争取周围同学、老师及网友转发。  
参选者要尽量争取本校校媒的支持,借助其文字、图片、视频及新媒体各种渠道进行传播自己的自强事迹,以获得更多转发支持。新媒体传播方式,不限于新浪微博、腾讯微信,可以通过腾讯微博、人人网等平台进行传播,并将传播结果在截至目前整理,以长微博或者链接方式,通过新浪微博集中发布并@大学生自强之星、@共青团中央学校部、@本校团委官方微博。  
鼓励各高校团委通过报名平台,举办校内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广泛开展“奋斗的青春最美丽”等主题分享活动,选出最具代表性同学。  
新浪微博、腾讯微信为主要传播平台,转发量与点赞量均作为考核标准之一;其他新媒体渠道为个人宣传渠道,不限数量,在提交传播汇总时,作为考核加分项。  
(二)校级推荐阶段  
1   .校内审核时间:2014年11月24日至11月28日  
各高校根据团中央、省级团委的要求,可加入自强之星校级审核沟通群(qq群号:122203040),并登录活动官方网站(http://star.xiaomei.cc/),从进行展示的同学中,重点审核以下三个内容:第一,本校报名同学的基本资料和事迹情况是否真实;第二,是否通过新媒体(新浪微博、腾讯微信等平台)传播个人事迹;第三,拟推荐同学是否获得不少于30个原创新浪微博好友转发支持、30个微信点赞。  
2   .校内公示时间:2014年12月1日至12月7日  
各高校团委在符合以上三条审核条件的同学中,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推荐名单并通过新浪微博的校团委官方账号在#自强之星#话题下进行名单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和评论。  
3   .校级推荐时间:2014年12月8日  
公示完成后,各高校应根据当地省级团委的安排,在2014年12月8日当天,将本校推荐的1至2名“自强之星”的报名表(注明事迹类别)及校内宣传材料报至省级团委学校部。报名表可在活动专题网页下载打印,同时提供推荐材料的完整电子版。  
过期不提交材料,视同放弃推荐资格。  
学校报名、推荐阶段,各高校团委可根据实际情况为选拔出的自强之星举行“自强事迹分享会”等线下活动。同时,亦可与组委会合作邀请往届自强之星及自强之星标兵参与“励志系列报告会”、“自强事迹分享会”等活动。组委会将提供相关支持。  
(三)省级推荐阶段(产生“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及提名奖)  
时间:2014年12月10日至12月18日  
2014   年12月9日   ,省级团委在收到各高校推荐材料后,进行综合评议,并通过省级团委腾讯微博的官方账号,在#自强之星#话题下,于12月19日前对推荐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及提名奖进行发布;同时,考察各高校团委在活动中对新媒体的应用情况,及时了解公众对活动的相关意见和建议,对相关问题进行解释和说明。  
经公示后,根据通知中规定的名额,于12月24日前正式向组委会提交“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及提名奖,并提供相关电子版材料,省级团委的提名材料应包括:汇总表、被提名者的报名表和所在学校关于本次活动的宣传报道材料(包括样报、样刊、网络截屏等),同时推荐1所优秀组织院校。  
相关表格在活动官网下载。省级团委审核阶段可加入自强之星工作群(qq群号:284933264),所有材料均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到E-mail:   selfstar@qq.com    
(四)评审会及公布寻访结果(产生“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  
公布时间:2015年1月上中旬  
2015   年1月上旬,组委会将组织有关专家,从各省级团委推荐的11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中确定1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并通过活动官方微博进行公示,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随后,组委会将通过官方网站(http://star.xiaomei.cc/)以及《中国青年报》公布本年度寻访活动的最终结果。  
(五)活动表彰及后期宣传分享阶段  
团中央、全国学联将择期发布结果和举行颁奖仪式,同时,组织各级团学组织开展“奋斗的青春最美丽”分享活动,广泛传播自强之星的感人事迹。  
具体奖励办法如下:(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1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10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受邀参加颁奖仪式;(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10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5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3)“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80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2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4)组委会将根据校内组织宣传工作情况,评出10所高校获得2014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优秀组织奖”,颁发奖牌。  
六、“青年自强·圆梦中国——寻访我身边的自强之星”全国大学生校媒好新闻奖  
活动时间:2014年9月至2014年12月  
采访对象:本校确认参选“自强之星”的优秀同学  
稿件形式:文字、图片、视频等  
提交形式:校媒记者需要在采访的本校“自强之星”稿件刊发后,将稿件链接和原文及时发送到电子邮箱:   selfstar@qq.com   ,刊发平台可以是微博、人人网等自媒体,也可以是校园网、校刊等校内媒体,刊发在其他社会媒体上的稿件将优先考虑获奖。  
奖励颁发:组委会将根据稿件、视频、图片等的质量进行综合评审,并最终确定一等奖1名,颁发获奖证书与奖金800元;二等奖3名,颁发获奖证书与奖金500元,三等奖5名,颁发获奖证书与奖金300元,优秀奖20名,颁发获奖证书。  
相关作品将有机会在《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等媒体刊登。  
请大学生校媒记者关注“大学生自强之星”官方微博,并加入大学生校媒好新闻奖QQ群:158712478,及时进行了解、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