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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十四届“北京青年五四奖章”校内推荐评选工作通知

各分团委(团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集中展示新时代首都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激励和引导全广大青年继承和发扬五四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积极投身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新时代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于近期开展第三十四届北京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我校报名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名额

1.年满14周岁、不满40周岁(1980年51日至2006年430日出生),工作生活在北京的青年。

2.表彰名额:30名,其中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不超过获奖总数的20%。

二、评选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

3.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和示范带动作用。

4.重点评选以下方面的优秀青年:

1)爱岗奉献,扎根基层一线,在平凡岗位做出不平凡的业绩;

2)创新进取,在本领域积极创新创业创优,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引领风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积极弘扬青春正能量;

4)服务北京,在重大工作项目和重大政治任务中做出重要贡献,具有较强示范引领作用。

结合今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斗争,要积极选树在疫情防控、病患救治、对外援助工作中敢于担当作为、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典型。

三、推荐报名

校内人选通过以下渠道进行推荐报名。

1.基层提名:各团委(团总支)要本着真实、公正、从严的原则,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在征得本级党组织同意后,提名推荐人选。

2.个人自荐:自荐人在征得单位所属局级单位团委或居住地所属区团委同意后,可自荐报名。 

校团委负责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核,拟推荐对象在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相关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广开视野,广辟渠道,面向全校青年做好推荐申报工作。

2.请各分团委(团总支)推荐提名及个人自荐者3月7日(周18:00前将申报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具体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

 

人:王茹

联系电话:89739101  

邮箱:cuptuanwe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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