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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20-2021年度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校、院学生会组织述职评议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学生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加强校、院学生会组织工作联动,落实校级学生会组织指导作用,检验本学期以来各级学生会组织工作成果,结合我校团学组织工作安排,决定召开2020-2021年度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校、院学生会组织述职评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议对象: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全体校、院学生会(研究生会)。


二、评议机构

设立评议委员会,负责校、院学生会组织述职评议工作。评议委员会由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等相关负责人及学生代表构成,学生代表从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各代表团中选出,每个代表团具有2个名额。

评议委员会主要负责材料收取、审核以及听取各学生会组织述职评审、推选评优等工作。


三、评议流程

学生会组织评议由“材料审核”和“述职评优”两个环节构成,所有成立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学生会组织均须参加,具体流程如下。

1.材料审核

所有校、院两级学生会组织须参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校、院学生会组织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拟定学年工作计划及总结,原则上分别于学年初及学年末提交至评议委员会审核,并作为述职评优”环节参考材料。

2.述职评优

每学年末,校、院学生会组织以述职答辩形式进行学年工作交流,并开展推选评优工作(校级学生会组织参加述职答辩,不参与推选评优)。由评议委员会对院级学生会组织进行评分(学年工作计划及总结材料占20%,述职答辩表现占80%),最终依据评分对院级学生会、研究生会分别进行排名。评分前2名的学生会、评分前2名的研究生会评定为“优秀”,其余评定为“达标”。


四、评议结果应用

1. 评定为“优秀”的院级学生会组织下一学年将获得6个“优秀学生干部”指标;评定为“达标”的院级学生会组织下一学年将获得5个“优秀学生干部”指标。

2. 评定为“优秀”的院级学生会组织具备下一学年“先锋杯”优秀基层学生会组织等荣誉的评选资格;评定为“优秀”的院级学生会组织骨干下一学年参加北京市级及以上评优表彰时将优先考虑。


五、评议要求

1. 各级团委应高度重视学生会组织年度述职评议工作,加强工作指导,全面了解进展,帮助解决困难,开展督导检查。

2. 校、院学生会组织须参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校、院学生会组织工作指导意见》拟定2020-2021上半学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学年工作计划,于2021年1月15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cuptuanwei@163.com(邮件命名方式:述职评议+学生会组织名称);暂定于2021年3月中旬开展“述职评优”环节。

                                                                                                                                       共青团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委员会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