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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2017年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通知

一、活动时间
    2017年11月至2018年5月
二、活动主题
   青春自强·励志华章--不忘初心跟党走、青春共筑中国梦
三、举办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
    承办单位:中国青年报社、中国高校传媒联盟
四、奖励设置

  1.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1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10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
  2.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10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5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
  3.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150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2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
    4.校级“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1名;校级“大学生自强之星”3名;校级“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若干名;
五、报名条件
  1. 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 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4. 本人事迹在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取得较大反响;
  5. 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六、活动安排
  2017年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将继续推动构建“全国-省-校”三级活动体系。各省级团委、高校团委举办省级、校级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各省级团委向团中央推报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人选应从各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中产生;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应从各高校“大学生自强之星”中产生,具体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和自主报名阶段(2017年11月下旬至2018年1月1日)
  1. 省级、校级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统一经由“中华全国学联”微信公众号(zhqgxslhh)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微信公众号(self-star)进行报名。
  2. 符合条件的同学,可关注“中华全国学联”微信公众号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微信公众号,在公众号主页点击报名,进入报名系统,根据提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完成报名。同时,还可以登录到“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官网(http://star.xiaomei.cc/),点击“我要报名”,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至后台,完成报名。  
    3. 报名成功的学生须在“中华全国学联”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微信公众号,点击公众号菜单中“自强之星”,进入2017年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简介,转发该微信至朋友圈,并集齐不少于30个赞。在发布时配文字说明:我是****学校(学校名称)**(参选人姓名),正在参加团中央与全国学联主办,中国青年报社承办,新东方协办的2017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校级寻访阶段,我的宣言是****!
  4. 报名成功的学生须最晚在2018年1月5日前通过新浪微博,关注“中华全国学联”和“大学生自强之星”官方微博,在#自强之星#话题下发布个人报名宣言文字或短视频,并@大学生自强之星@中华全国学联@新东方,获得不少于30个转发支持。
  5. 集齐微博、微信的转发和点赞后,报名学生须将活动报名表(活动官网进行下载)、微博微信转发和点赞截图一并于2018年1月5日前统一发送至校团委指定邮箱cuptuanwei@163.com,作为参加本校校级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材料。报名成功学生一定将材料发送校团委,这将作为校内寻访的依据。  
    (二)校级寻访推介阶段(2018年1月5日至2月5日)

        校团委对所在学校报名学生信息进行审核(重点审核基本资料和事迹情况的真实性、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是否获得不少于30个微博好友转发支持和30个微信点赞)。同时,利用团委官方微信公众号开辟专栏对本校自强之星参选人员进行事迹展示,增强新媒体的展示传播,争取全面实现“校校皆有、人人可为”的目标。并通过一定方式和程序寻访产生校内“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1;校内“大学生自强之星”3名;校内“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若干名;择优推介产生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人选,经公示后报送至省级组委会。
  (三)省级寻访推荐阶段(2018年2月6日至2月28日)
         组织开展省级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通过一定方式和程序寻访产生一批省级 “大学生自强之星”进行表彰,并择优推介产生“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人选进行公示。公示后,各省级组委会于2月28日前正式向全国组委会提交“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及提名奖推介人选。
    (四)全国寻访阶段(2018年3月上旬至4月下旬)
  1. 全国组委会将通过“中华全国学联”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微信平台发起对各省级团委推荐的11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的投票,投票成绩将占到“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评选最终成绩的30%。
  2. 全国组委会将组织有关专家召开“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评审会,评审会成绩将占到“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评选最终成绩的70%。
  3. 全国组委会将根据网络投票成绩和组委会评审成绩,在11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中最终确定1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通过活动官网(http://star.xiaomei.cc/)、《中国青年报》、团中央学校部微信平台、中华全国学联微信平台、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微信平台进行最终公布。
  (五)奖金发放(2018年4月至5月)
  北京新东方公益基金会将根据组委会发布的获奖名单,把相应奖金发放至获奖者个人账户。
  (六)颁奖仪式(2018年4月至5月)
  活动组委会将择期举行2017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全国颁奖典礼。同时,全国活动组委会还将根据活动期间各校的组织情况,选拔9所高校自主承办省级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颁奖典礼。
七、工作要求
1.各分团委(团总支)要按照通知要求,广泛宣传动员,积极发动报名,认真组织本单位的推荐工作,利用新媒体阵地对参选人员进行展示,扩大活动宣传效应。
2.寻访活动采取自荐和推荐相结合方式,在自主报名的基础上,各学院可重点推荐优秀候选人至校团委,在12月30日前将推荐学生报名表、微博、微信转发和点赞截图统一发送到校团委OA即可。
  
联 系 人:王茹   
联系电话:010-89739101
联系邮箱:cuptuanwei@163.com
 
 
                  共青团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委员会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