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级学生组织、社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规范和加强学校基层团组织建设,强化团组织、学生组织、社团工作联动,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的思想政治引领作用,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在校级学生组织、社团中建立功能型团支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定义与定位
功能型团支部是指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具有一定稳定性、成员相对固定、但团员组织关系不隶属于该集体的学生组织和社团中成立的团支部。其主要功能是组织团支部成员开展政治学习,教育、管理、监督团员,对入团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围绕学生组织或社团的核心职能发挥思想政治引领作用。功能型团支部一般不发展团员、不收缴团费、不选举团代会代表,其团员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其班级团支部。
二、主要职责
(一)强化政治引领
组织支部成员学习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学习团的基本知识和重要会议精神,开展主题团日、专题学习、理论研讨等活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服务中心工作
围绕学生组织或社团的核心任务与功能,将团支部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引导团员在参与组织管理、开展品牌活动、服务同学成长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加强教育管理
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做好支部团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关心支部成员的思想动态和学习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当好桥梁纽带
密切联系所在学生组织或社团的全体成员,反映同学意见建议,协助做好思想工作,维护同学正当权益。
(五)规范组织生活
结合功能型团支部特点,创新活动形式,确保组织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注:支部成员应同时参加本功能型团支部和其组织关系所在班级团支部的组织生活。其中,在功能型团支部参与的政治理论学习、主题教育等活动情况应纳入团员教育评议范畴。
三、建立条件
凡有正式团员3人以上的学生组织或社团,都应按照要求申请成立功能型团支部。功能型团支部团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经上级团组织批准,支部团员人数可以适当放宽。
注:有团员7人以上的团支部,应当设立团支部委员会。团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团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可以设副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若干委员。团员人数不足7人的团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副书记。
四、建立程序
(一)申请
符合建立条件的校级学生组织或社团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XX学生组织/社团成立功能型团支部申请表》(附件1)《关于召开中国石油大学(北京)XX学生组织/社团功能型团支部第一次团员大会的请示》(附件2),向校团委提出书面申请;
(二)审批
校团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研究是否符合建立条件及支部委员会构成建议,并正式批复;
(三)成立
获得批复后,校级学生组织或社团应在校团委的指导下,召开全体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或不设委员会的团支部书记、副书记;
(四)备案
校级学生组织、社团将选举结果及支部委员会成员名单报校团委组织部备案。
五、材料报送
按照“应建尽建”原则,符合建立条件的校级学生组织或社团应于12月28日前成立功能型团支部,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功能型团支部汇总表》(附件3)并报至邮箱:CUPTWzuzhibu@163.com。
联系人:杨洪悦
联系电话:89733900
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北京)XX学生组织/社团成立功
能型团支部申请表》
2.《关于召开中国石油大学(北京)XX学生组织/社
团功能型团支部第一次团员大会的请示》
3.《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功能型团支部汇总表》
共青团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委员会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