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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工作2022年考核标准

共青团工作2022年考核标准(3月17日起实施)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评分参考标准

考核材料形式

引领力(15)

1.围绕年度思想引领重点工作,分层次有重点地开展各类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5

根据团市委要求,且录入系统为准,未要求完成的,每项扣0.5分。

日常记录

2.结合时事热点,积极拓展优质资源(相关领域知名人士,或教授以上学者),每学年至少承办一期学校四大讲坛(或推荐)。

1

团委主页新闻或中石大新青年推送作为依据。未完成扣1分。

日常记录

3.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期团校,培训对象以广大团员和基层团学干部为主,团校覆盖团员比例不低于10%。

2

活动结束提交总结,包括团校成员名单。团委主页新闻或中石大新青年推送作为依据。未开展扣1分,比例未达到扣1分。

日常记录

4.每学期至少组织青年宣讲团开展1次宣讲。

1

提供宣讲团成员名单、宣讲安排。团委主页新闻或中石大新青年推送作为依据。未完成的,扣1分。

日常记录

5.团委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团课。

1

团委主页新闻或中石大新青年推送作为依据。未完成的,扣1分。

日常记录

6.积极组织青年学生参与青年大学习

3

每一期完成率最后一名扣0.2分。扣完为止。

日常记录

7.加强对青年学生思想动态的把握,每学年至少开展一期思想动态调查,为工作开展提供依据。

2

调研结束提交调查报告,未完成的,扣2分。

日常记录

组织力(20)

8.按要求提交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1

未按时提交一项扣0.5分。

日常记录

9.坚持党建带团建,学院(研究院)党委每学期至少研究一次共青团工作。

1

提交会议纪要复印件。少一次扣0.5分。

年底提交

10.按照上级要求做好推优入党和团员发展工作。

2

推优工作不合规范或拖延,每例扣0.2分;发展团员工作不规范或拖延,每例扣0.2分。扣完为止。

日常记录

11.按要求做好新生团关系和毕业生团关系转接工作。

2

未按要求完成的,每例扣0.2分;在工作中造成不良影响扣1分。扣完为止。

日常记录

12.按要求做好团费收缴工作。

1

未按要求完成的,每例扣0.2分;在工作中造成不良影响扣1分。扣完为止。

日常记录

13.按要求做好“北京共青团”系统的维护工作。

2

未按要求完成的,每例扣0.2分;在工作中造成不良影响扣1分。扣完为止。

日常记录

14.团干部按时参加共青团工作例会和临时召集的其他重要会议。

1

会议迟到的,每次扣0.2分,无故缺席者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日常记录

15.按要求完成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及团籍注册制度。

2

未按要求完成团员教育评议的,扣1分;未按要求完成团籍注册的,扣1分。

年底提交

16.按时召开支部委员会、团员大会、团小组会(民主生活会)。

2

年底抽查团支部手册,每例扣0.2分。扣完为止。

年底提交

17.学院(研究院)学生会组织按时参加校院学生会组织主席团联席会议,向校团委述职汇报工作。

1

未参加一次扣0.1分,扣完为止。

日常记录

18.学院(研究院)下属各社团建制完整,新媒体平台监督制度健全,新社团注册需向校团委完成报备。

2

监督不规范、审核把关不到位、发布敏感内容,每次扣0.5分,受到上级通报扣1分;未报备社团成立情况扣除0.5分。扣完为止。

日常记录

19.日常工作完成情况及质量。

3

根据问题所造成的不良影响,校级每次扣0.2分,市级每次扣0.5分,全国每次扣1分。

日常记录

服务力(15)

20.扎实有效完成创新训练计划工作,立项、中期检查、结题评优环节工作按时优质完成。对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进行流程监控和进展推进,督促学生按期结题。

3

任一环节未能按时提交材料扣1分,材料不合格扣1分,扣完为止。

日常记录

21.扎实推进社会实践工作,按时完成题目征集、立项、开展、结题评优、总结表彰和启动仪式。

3

任一环节未能按时提交材料扣1分,材料不合格扣1分,扣完为止。

日常记录

22.按照1:400的比例配备社会实践基地,实践基地以协议书为准。

2

未达比例,每少一个基地扣0.5分(到“十四五”末达到1:150)。提供实践基地清单和协议书复印件。

年底提交

23.院团委积极拓展长期志愿服务基地(项目)且运行良好,为学生提供平台,学生也可自行开展;扎实完成校级志愿服务工作任务,协同做好重大活动志愿者服务保障。

2

每学期在长期志愿服务基地(项目)至少活动2次,每少一次扣0.5分;组织并协同做好绿色校园、低碳生活、疫情防控等主题志愿服务活动,每学期至少开展主题活动2次,每少一次扣0.5分。未开展绿色校园、低碳生活主题教育活动,扣1分。

日常记录

24.每学期期末报送一次学院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总结;积极参加学校每年的“十佳志愿”评选。

2

每学期报送学院志愿服务工作结,未完成的扣0.5分;参加十佳志愿评选,未完成的扣0.5分。

日常记录

25.充分利用“志愿北京”平台规范志愿服务程序,发动学生上线注册,注册率需达到100%。

1

注册率(注册人数占学生总数比)未到比例要求的,扣1分。

年底提交数据

26.学院(研究院)主办或承办一次面向全校的校园文化活动,鼓励学院联合举办或承办,整合资源,扩大覆盖面。

2

未举办的扣2分,若学院之间联合举办晚会,同样可以算作其开展的文艺活动。团委主页新闻或石大新青年推送作为依据。

日常记录

贡献度(50,每分项分别归一后计入总分)

27.所辖团组织或个人获评团内荣誉表彰。

9

国家级、省部级、市级、校级荣誉分别加36、12、4、2分。

院团委上报电子版材料及证书扫描件

28.积极探索基层团学组织建设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开展共青团工作研究。

5

共青团领域文章或课题,以见刊为准,以结题为准。
青年工作研究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4、2分;发表论文一类二类三类期刊分别加24、6、3分(党中央及中央部委、团中央创办刊物、核心及以上刊物为一类、团市委创办杂志期刊、本科院校创办期刊、三大核心期刊遴选为二类,其他为三类);课题研究国家级、省部级和校级分别加36、12、3分。

院团委上报电子版材料及文章复印件

29.“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
的参与和获奖。

9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500/250/120,省部级荣誉分别100/50/10;参加国创年会的项目,每项目250分,获奖500分;参赛学生人数平均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内奖项一二三等奖分别对应8、4、2分,按参加学生人数平均分。

院团委上报电子版材料及证书扫描件

30.社会实践个人、团队和成果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7

鼓励跨学院组队,按照(N+1)/2的系数积分后按人数取平均分。国家级、省部级、市级、校级荣誉分别加36、12、4、2分。

院团委上报电子版材料及证书扫描件

31.志愿服务个人、团队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7

鼓励跨学院组队,按照(N+1)/2的系数积分后按人数取平均分。国家级、省部级、市级、校级荣誉分别加36、12、4、2分。

院团委上报电子版材料及证书扫描件

32.在国家级、省部级及市级文艺比赛中获奖。

5

鼓励跨学院组队,按照(N+1)/2的系数积分后按人数取平均分。国家级、省部级、市级、校级荣誉分别加36、12、4、2分。

除校团委主办或组织参加的演出(比赛)外,均由院团委上报人员名单及证书扫描件

33.积极动员学生参加企业奖学金颁奖典礼、“五四”青春分享会、校庆或其他校级文艺展演及以学校名义组织申报的区市级、省部级、国家级文艺演出(比赛)。为校团委组织的文艺演出提供原创节目。

3

鼓励学生积极参加企业奖学金颁奖典礼、“五四”青春分享会、校庆或其他校级文艺展演及以学校名义组织申报的区市级、省部级、国家级文艺演出(比赛),每人次加分别为0.6/1.2/2.4。为校团委组织的文艺演出提供原创节目并被采纳,得3分。

除校团委主办或组织参加的演出(比赛)外,均由院团委上报人员名单及证书扫描件

34.能够积极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团学工作,扩大活动影响。

5

具体见附表

院团委上报电子版材料

合计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