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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征集第九届"挑战杯"首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作品工作的预通知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
       为做好2017年第九届"挑战杯"首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作品的征集和推荐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激发学生参与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积极性,引导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努力培养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踊跃投身创新型国家建设,营造浓厚的校园科技学术氛围,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竞争能力,选拔优秀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参加“挑战杯”系列赛事。
二、参赛资格与作品申报
1、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均可报名参赛。
2、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2017年7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每个作品作者不得超过7人。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硕博连读生(直博生)若2017年7月1日以前未通过博士资格考试的,按硕士生学历申报作品,若通过,则按博士生学历申报作品。
3、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4、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科生。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6个学科内。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5、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
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6、参赛作品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
7、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的作品,论文类每篇在8000字以内,调查报告类每篇在15000字以内。为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所作的各类发展规划、工作方案和咨询报告,已被采用者亦可申报参赛,同时附上原件和采用单位证明的复印件和鉴定材料等。
三、选题分类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
  参赛对象限本科生,作品分类如下:
  A.机械与控制(包括机械、仪器仪表、自动化控制、工程、交通、建筑等);
  B.信息技术(包括计算机、电信、通讯、电子等);
  C.数理(包括数学、物理、地球与空间科学等);
  D.生命科学(包括生物、农学、药学、医学、健康、卫生、食品等);
E.能源化工(包括能源、材料、石油、化学、化工、生态、环保等)。
2、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
  作品所属领域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
3、科技发明制作类
  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
  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
  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作品分类同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A至E类。
四、工作要求
1.所有作品均需通过作品作者所在学院进行申报。各学院需成立评审专家组,统一组织作品评审工作。
2.各学院团委按照评审结果将作品排序后上报校团委。由校团委组织评审专家对参赛作品集中答辩,最终确定参加第九届“挑战杯”首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作品。每个学院选送的作品不得多于10件,每人限报1件。研究生作品数量不得超过总作品数量的1/2,其中博士研究生作品不得超过1件。各学院请于1210日前将学院推荐作品集中上报至校团委,本次竞赛校级初审阶段为1210-1220日。
3.请各学院认真组织评审本院参赛作品,并组织认真填写《第九届“挑战杯”首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书》以及《第九届“挑战杯”首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项目学院汇总表》。
 
联系人:李     89733900
 
 
 
共青团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委员会
2016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