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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大学生优秀创业团队选拔赛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按照《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6]4号)的要求,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决定举办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大学生优秀创业团队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拥抱“互联网+”时代 共筑创新创业梦想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学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学校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探索,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参赛人员要求
1. 参赛对象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3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4)发明创造组。参赛项目可以为有创意的发明、专利技术以及有创新精神的原创作品等。参赛申报人须为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可以个人为单位参赛。
2. 组队要求
以创新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发明创造组除外),允许跨院组建团队,每个参赛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5.“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 “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营利性创业。
7. 其他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及创新创意作品等。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报名方式
1. 参赛报名(3-5月)。报名参加学校比赛的团队(参赛对象为发明创造组的除外)请先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大赛APP(名称为“大创空间”)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6年3月25日,截止时间由北京市根据复赛安排自行决定)。网上报名后(含发明创造组)需详细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见附件1),于2016年5月10日前将 电子版发至:cupjianli@163.com , 纸质版请交至大赛指定报名联系人处(联系人:牛老师,电话:89733592,18810426901)。
六、大赛程序
大赛分二轮,流程如下:
第一轮:校级初赛,5月中旬前,统计报名团队,并根据教育部“第二届互联网+”大赛要求提交校内参赛材料,提交材料与教育部要求一致(发明创造组除外)。 5 月中旬至5月末,学校聘请创业指导专家对报名团队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进一步整改措施。根据评审结果遴选出晋级下校内一轮比赛的团队,评审规则参照教育部第二届互联网+大赛要求。
第二轮:校级复赛,6月初至6月中旬,晋级校内复赛的参赛团队进行现场项目答辩展示,并回答评委提问(需准备的材料及答辩具体规则会另行通知)。
七、奖项设置
本次竞赛奖项设置分为两类:
第一类:针对创业类团队,本次竞赛设一、二、三等奖,以参赛队为单位进行评奖,并从获奖团队中选拔出入选北京市复赛的作品(入选北京市复赛的团队数量根据北京市划拨给学校的名额确定)。对获奖团队给予2000元-500元的现金奖励。对于特别优秀的获奖项目学校给予不少于1万元的创业孵化资金支持(获得学校上一年度创业孵化资金的除外),并优先入驻学校大学生创业孵化园。
第二类:针对发明创造组单独评选、评奖,给予获奖团队和个人800元现金奖励。
同时还将通过现场观众投票评选出最具人气创新创业团队奖项。
八、组织要求
1. 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实现以赛促学、以赛促练,积极推进我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
主办单位:就业指导中心、学工处、团委、教务处、
研究生院、校办企业总公司
承办单位:共青团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地球物理
与信息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6 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