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的位置: 首页» 创新创业» 训练计划

关于做好201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为了贯彻实施《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好201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结题要求

1.创新训练国家级项目周期为12年,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只包含国家级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周期为12年,创业实践项目周期不超过3年。学校每年组织一次结题评审,学生可根据项目完成情况申请结题评审,201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第一次结题评审定于2013321日至430日。

2.在预期完成时间内无法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需提前一个月提交延期申请报告,经指导教师同意,挂靠单位、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管理办公室审批通过后,方可延期。申请报告一式二份报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管理办公室和挂靠单位备案。确系无法完成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交一份说明,指导教师签字同意后,报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管理办公室和挂靠单位备案,并视情况退回全部或部分前期经费。

3. 所有项目结题报告、论文以及科技发明创造作品说明书提交一式三份,统一为A4打印稿,不接收手写稿。科技发明制作需上交一定的实物、光盘、模型、图片、图纸等。若设备不易移动,需说明现场演示。

4. 结题通过的项目须提交电子版《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大学生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报告》、论文以及科技发明创造作品说明书。

二、结题程序:

1. 2013321-331日,学生向挂靠单位提出结题申请,上交结题报告、论文、科技发明创造作品说明书及实物等。

2. 201341-415日,挂靠单位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结题项目进行验收答辩,考核学生是否完成预期的任务并达到预期研究目标,考核结果分为不合格、合格。考核结果须在挂靠单位存档并上报《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项目统计表》至学校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管理办公室审核和备案。

3. 2013416-430日,学校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管理委员会将委托专家组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

4. 学校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管理办公室统一公布通过结题的项目。结题通过的项目须提交电子版《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大学生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申报书》、论文以及科技发明创造作品说明书,由挂靠单位汇总交至学校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管理办公室

5. 学校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管理办公室对通过结题的项目按照相关要求报销经费,由项目挂靠单位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管理办公室到学校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管理办公室统一办理。

附件1: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报书

附件2: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
附件3: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汇总信息表


教务处
校团委
2013年3月21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