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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立项结果的公示及实践开展要求的通知

一、立项结果

本年度共有379组同学申报了暑期社会实践,经过校院两级审核,成功立项350支团队。具体团队名单见《附件1: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立项情况公示》。

二、关于实践开展

1.根据教育部相关工作要求和学校社会实践整体筹划,参加“讲好脱贫故事”主题实践的团队,且实践地为西部地区的,应在实践过程中进行普通话推广,具体见《附件2:“推普助力乡村振兴”全国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通知》,并填写《附件3:报名表》于7月4日前交由各院收集后交校团委。另外,如果有对《附件2:“推普助力乡村振兴”全国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活动感兴趣的同学,也可以申请参加该实践活动,填写《附件3:报名表》,并购买好实践期间意外险,于7月4日前交给学院,开学后暑期社会实践结题时可参与结题。

2.参加“传递关爱”暑期支教主题实践的团队,请参照《附件4:暑期支教项目要求》开展工作和准备实践成果材料。

3.参加“寻访校友”主题实践的团队,请参照《附件5:寻访校友项目要求》开展工作和准备实践成果材料。

4.鼓励所有实践团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通过各类媒体宣推小队实践过程和成果。学校团委微信公众号接收各团队投稿,投稿邮箱cup_twtg@163.com。新闻宣传情况也将作为结题评优时的考虑要素。

三、安全要求

建立学校层面的暑期社会实践工作值班制度,为落实安全措施,特制定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安全联络员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1.每个学院(研究院)团委书记为本单位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安全负责人,社会实践负责老师为安全联络员,各实践队负责人同时为团队安全员。

2.要求联络员掌握所在学院(研究院)各实践队安全员联系方式、实践地点、日程安排和每位安全员的联系方式,做好行前的联系沟通、和全程安全教育。

3.要求学院(研究院)安全责任人、安全联络员与团队安全员对相应实践团队公布联系手机,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以高度的责任心抓紧抓实暑期社会实践安全工作,做好第一时间安全信息上报工作。

各学院要认真统计2021年暑期立项的所有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的有关信息,清楚掌握每支团队的实践动向与活动计划,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团队重点关注;各学院安全工作负责人、安全工作联络员、各班级辅导员应认真做好信息报送记录。

各学院要加强与实践团队的联系与沟通,及时掌握所属团队、个人的活动开展及安全工作情况,并对活动团队及个人提供必要的指导帮助。如果出现安全问题,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学院党委(党总支)、校团委及有关职能部门,及时化解问题、解决问题,确保学生的人身财务安全。

各院安全负责人及联络员名单:

地学院 姚梦竹 朱锐

石工学院 刘东东 张久达

化工学院 韩瑾 郑汪洋

机械学院 刘晔 何圣煊

地球物理学院 王天 李田放

安全学院 方百会 于晓鹏

材料学院 鞠斌杰 周凌希

信息学院 代莉莎 赵健崎

理学院 胡锐 罗雨晨

经管学院 李明 孙伟宸

马克思学院 艾菲

外国语学院 谌丛 刘思航

非常规研究院 夏振国 李卓然

校团委 贾庆超

四、关于结题验收和成果收集

社会实践应本着在实践中锻炼,在实践中成长的原则,注重实践效果,及时总结经验和成果。各项成果质量将作为后期展示评比的主要考量依据。除“讲好脱贫故事”“传递关爱暑期支教”和“寻访校友行动”三类主题需按照各类别要求准备相应结题材料,其他主题的实践团队均需按以下要求准备材料。

1.每支社会实践团队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访谈记录、观察报告或工作报告等,主题鲜明,有一定的创新性,行文规范、严谨,突出活动成果及思考;

2.每名团队成员撰写的个人总结,侧重个人经历和心得体会而非实践日记;

3.每支实践团队至少提交5张记录和反映实践活动开展实况的精彩照片;根据团队能力,选交实践活动微电影或纪录片视频;

4.其他能反映实践活动成果、展现青年学子风采的材料。

5.具体要求见《附件6:实践成果收集说明》。

共青团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委员会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