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4年预算编制工作的补充说明
发布日期: 200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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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行政办公费
请各单位预算编报人员,按照财务处下达的“行政办公费”预算建议指标,填报“2004年部门预算明细表”,要求将指标分解到各明细项目中,如电话费**万元、材料费**万元等。
二、关于专项业务费
请各单位按本部门工作特点填报专项业务费,并在备注中说明。如图书馆中文期刊**万元、外文期刊**万元;人事处职工培训费**万元、职工探亲非**万元等。
三、关于系处基金预算表
有系处基金的单位填报“2004年部门系处基金预算明细表”,要求预计收入只填列合计数,并说明来源(如办班提成**万元、科研提成**万元),预计支出按表格中所列项目填报。
没有系处基金的单位不填报本表。
四、关于设备购置、零星维修
有设备购置和零星维修的单位,请提供详细的设备购置计划和零星维修计划。关于实验室建设等修购转向另行安排。
五、请各单位务必于2003年12月30日前,将报表报财务处207房间,电子文档发到邮箱:
yingc@bipeu.edu.cn
六、欢迎电话询问,联系人:任彩英,Tel: 3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