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寒假期间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5-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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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部(处)、中心、校属总公司:
2005年寒假来临。为切实加强寒假期间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学校和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前,各单位要对所属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要求大家增强安全意识,无论是外出旅行还是上街购物,都要保持思想警惕,避免发生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等事故。
二、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放假之前各单位要开展一次安全检查。主要针对办公室、实验室、学生宿舍的水、电、气以及贵重物品,进行认真细致地检查。做到断水、断电、断气。防止发生“长明灯、长流水”等现象。根据往年的教训,假期内各单位应将所属实验室、办公室房间钥匙统一保存在本单位值班室,一旦发生跑水、漏电情况时,便于迅速处理。
三、校内公寓中心和润杰万千物业公司,要高度重视假期留校学生的住宿安全问题,尤其女生应尽量集中安排住在一个楼层。要落实学生外出请、销假制度,在外过夜的学生要经各院、系党总支副书记或辅导员批准。
四、留校学生严禁在宿舍使用电器做饭、烧水;不得私自留宿校外人员。按照北京市“禁放”的有关规定,严禁在阳台上和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严禁赌博、酗酒。
五、各单位要落实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重视安全保卫工作,坚守值班岗位。如遇紧急情况请立即报告校总值班室(电话3256)和保卫处值班室(电话3333)。
六、以上通知内容,请各二级单位安全负责人组织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