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公告
一、考生报名前请登录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我校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
二、考生在网报时应认真阅读弹出的重要公告信息,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参加初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生应正确选择报名点。报名点不是考生登录报名系统的地点,而是考生选择参加初试的地点(初试上线后复试在我校进行)。因此,考生应本着在何地参加初试即选择何报名点的原则,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报名点。
四、"考试方式":"全国统考"指公共考试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的考试;"推荐免试"指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高等学校按规定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单独考试"指经教育部批准部分高等学校为符合一定报名条件的在职人员参加的、本校单独组织命题的考试。
五、"考生来源"请按照个人实际情况选择,其中:"应届本科毕业生"指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科学研究人员"主要指在企(事)业单位及军队中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工作的人员;"高等教育教师"指在高等院校的工作人员;"中等教育教师"指在普通中学或中等专业技术(职业、师范)学校的工作人员;"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指国家承认的各类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他人员"主要指离、辞、退职人员以及目前暂时无业人员等。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来源"选择"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学历"选择"本科","毕业年月"选择"2008-07"。教育部规定此类考生属"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取得复试资格后,仍需进行两门业务科目加试。
六、报考及录取类别:①"非定向"指培养费由国家负担,毕业后在国家计划指导下就业,录取原则依据考试和复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②"定向"指研究生为国家事业单位定向培养,培养费由国家负担,学生毕业后到定向单位就业。③"委托"指研究生为企业单位委托培养,培养费由委托单位负担,学生毕业后回原委托单位就业;④"自筹"指培养费由学校与学生共同筹集,毕业后自主择业,录取原则依据初试及复试成绩排名,对于报考"非定向"硕士生而考试和复试成绩排名靠后的学生将自动转为自筹类型研究生。
对于定向、委托和自筹资金培养的研究生,应由用人单位或本人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签定相应的定向、委托或自筹资金培养研究生协议书。
七、通讯地址的填写
通信地址用于寄发考生准考证、录取通知书,考生一定要按"省市、县(乡、街道)、单位(村、家庭住址)"格式详细填写,务必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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