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鉴于第十六周2004级多数专业课程已经结束,为加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和对学生的管理工作,现对毕业设计(论文)开题工作补充要求如下:
1、原定12月28日前上交的毕业设计(论文)(含双学位、留学生)选题汇总表和题目申报表改为12月20日前报教务处实践与实验教学管理科,以便学校组织专家对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和《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申报表》进行审查;
2、12月28日前各院系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开题工作,上交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开题总结;
3、原则上各院系应布置学生在本学期末完成文献综述并进行检查。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请各院认真组织此项工作,严格按照学校正常放假时间管理2004级学生的学习和生活,避免出现学生提前放假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