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2003年以来我校实施了“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计划,开展了品牌专业、重点课程、示范性双语课程、教学改革等立项工作。根据各类项目建设计划及时间要求,部分项目已完成建设任务。为了总结和交流研究经验,推广教学研究与改革成果,经研究决定,对2005年以前校级、市级立项已到期的项目进行结题验收。
一、项目验收办法
(一)验收依据
1、立项项目的申请书和认定书。
2、重点课程和示范性双语课程建设项目,还要依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重点课程评审指标体系》、《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示范性双语课程评审指标体系》进行验收。
(二)验收方式
学校成立验收专家组,通过听取项目负责人汇报和查阅结题材料进行验收。重点课程将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评价,示范性双语课程将组织同行专家评价和学生调查。
(三)验收内容
根据项目目标及实施计划,对项目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价。主要包括:对项目的实施方案及执行情况的科学性和先进性进行评价;对项目成果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的作用、项目产生的效益以及应用前景等进行综合评价。
1、教学改革项目提交的验收材料
(1)项目主报告
主报告内容应包括:项目研究与改革的背景、思路和方法,取得的主要成果(理论和实践成果)、项目研究与改革的实际应用情况和有关评价,以及需要进一步研究改革的思路等。
(2)《校级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登记表》
(3)成果原件
项目研究取得的理论和实践成果:包括人才培养方案、教材、调研报告、实践报告、教学软件、发表的论文、电子课件等。
上述材料要求统一编印成册(A4纸打印),一式5份。教材、教学软件和电子课件(提供光盘)等只需提供一份原件。
2、重点课程、示范性双语课程建设项目提交的验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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