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根据本学期研究生学位工作的进程安排,现将研究生学位审批和授予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理研究生学位注意事项
1、硕博连读生和提前攻读博士生在论文工作阶段不能受理其硕士学位申请。
2、参加隐名硕士学位论文评审的研究生,如果其学位论文未进行隐名评审,不能受理其学位申请。
3、所有需要填写的材料表格,一律从研究生院主页[学位工作] 栏目“表格下载区”下载。
二、审查研究生学位审批材料注意事项
1、所有材料中填写的“学科专业名称”、“导师姓名”均应与成绩单上的“学科专业名称”和“导师姓名”相一致。
2、博士生的开题时间是指博士生通过开题报告论证的时间。
3、博士生的论文工作时间是指博士生通过开题报告论证的时间加2个月的文献查阅时间,论文工作时间不应少于18个月。
三、向学位办公室送交材料(各一份)
请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于2007年12月25日之前将以下材料送到学位办公室。
1、审查研究生申请学位工作总结报告。
2、审查研究生申请学位情况汇总表(按研究生类型填报)。
3、拟授予学位研究生基本信息登记表(按研究生类型填报)。
4、工程硕士、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证书制作登记卡以及汇总表。
5、学位论文题目汇总表(格式见附件)。
6、研究生学位审批材料(存研究生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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