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8年预算布置会上,教育部财务司领导指出,针对高校专项资金项目执行进度慢,年底结余大的问题,2008年财政部将根据专项资金结余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专项资金结余按原渠道上缴财政或减少下一年度项目资金安排等具体措施,要求各高校督促专项资金项目严格按照预算进度加紧完成。请我校有教育部新世纪人才、科技创新、创新团队、优秀博士论文、博士点基金等专项资金项目的负责人重视此项工作,以免因为资金结余收缴等问题给项目执行带来困难。财务处将于年底开通以下“绿色通道”,协助老师做好专项资金项目结算工作:
1.专人办理专项资金报销业务,请负责人认真核对项目完成年限及每年拨款数额,及时清理票据,到财务报销,凡是项目截止日期为2007年的,年底需将所有专项资金支出完毕;
2.因资金到帐时间晚等原因,项目已经启动,用其他经费垫付的支出,请打印出支出明细到财务处进行账务调整;
3.项目完成期是2007年以后且资金一次性拨款到位的跨年度项目,请将项目任务书或合同书复印件交财务处备案,以便进行专项资金的收支管理和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联系人:孟瑾 电话:89733022
附:教育部专项资金项目明细表
财务处
教育部专项资金项目明细表
卡号 |
姓名 |
项目名称 |
30000002 |
徐春明 |
优秀青年教师奖 |
30000008 |
邓金根 |
优秀博士论文 |
30000009 |
薛谦 |
研究生培养模式 |
3000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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