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中心):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8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厅函[2008]4号),现就我校200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各院(系、中心)严格按照教人厅函[2008]4号文件精神组织推荐1名人选,并对推荐人选进行排序。(“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可以不受名额限制)。
二、选拔条件和范围
推荐人选必须从专业技术和高技能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人员中选拔,并以近五年来取得的业绩、成果和贡献为主要依据,其业绩、成果和贡献应得到同行专家和社会的认可。要重点选拔在科研、管理等专业岗位上表现突出的优秀创新人才,要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工作与学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队伍建设紧密接合起来,向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倾斜。
三、报送材料
请各院(系、中心)于3月14日前将推荐结果,及被推荐人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的书面材料送至师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