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生教育收费检查的通知
各院(系、部):
为加强研究生教育收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有组织有计划的开展教育收费自查和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以便于制定新的研究生教育收费管理制度。按照校领导的统一部署,决定在各院(系、部)开展“研究生教育收费自查工作”,请各院(系、部)将本部门涉及到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上报研究生院。
要求:
(1)学校实行统一收费、规范管理,不允许各二级单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自行收费、坐收坐支。
(2)各院(系、部)将上报情况填好后,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于2008年3月20日前报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本单位确无收费情况的,填报无)
请各院(系、部)认真对待,认真清理、及时上报。
报表样式如下:
教育收费自查表
自查单位: 2008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