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处)、中心:
根据北京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春季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抓住春季开学收费的关口,加强收费工作监督和管理,有组织有计划的开展春季教育收费自查、抽查和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财务处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决定在全校开展“教育收费自查工作”,请各单位将本部门涉及到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相关依据,按时上报财务处。
要求:
(1)学校实行统一收费、规范管理,不允许各二级单位擅自扩大收费范围、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自行收费、坐收坐支。
(2)各单位将上报情况填好后,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于2008年3月19日前报到财务处综合科。(本单位确无收费情况的,填报无)
请各单位认真对待,认真清理、及时上报。
报表样式如下:
教育收费自查表
自查单位: 2008年 月 日
序号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需说明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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