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8-03-24
来源: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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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党委下发的《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关于进一步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的若干意见》(2007年12月11日下发),请各相关单位尽快制定旨在落实《若干意见》的本单位《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实施方案》,于3月25日前交国际合作处。
必须提交的单位包括:
各院、系、部、中心,组织部,校长办公室,人事处,科研处,宣传部,学工处,图书馆,研究生院,教务处,网络中心,继续教育学院。
E-mail: waisb@cup.edu.cn
电话:3582 联系人:秦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