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饭卡挂失及设定限额消费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08-03-24
来源:后勤服务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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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方便学生不慎丢失饭卡后的挂失,并且防止饭卡丢失后的大额消费,经后勤服务总公司研究并解决了技术问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饮食中心微机室挂失时间设定为:
早上 7:00 ------ 中午13:00
下午 15:30 ---- 晚上 21:00
注:中午13:00到下午15:30;晚上21:00以后,微机室将信号关闭(信号关闭后,饭卡不能使用)。
2、挂失程序和办法:
①在微机室工作时间内丢失饭卡的同学,本人持有效证件就近办理挂失。可到校内微机室、润杰微机室或阳光公寓微机室的任意一处办理挂失 (阳光公寓与校内机房是由校园网连接,有时信号连接不上,可能会造成无法正常挂失,在阳光公寓挂失的同学再到校内微机房确认一下) ;
②因重名的同学太多,打电话挂失无法确定身份,所以暂不予办理电话挂失业务;
③同学们在丢失饭卡后应及时挂失,因个人原因耽误挂失时间的,所有损失自行负责。
3、设定限额消费:
①学生身份的饭卡,消费上限统一设定为10元/餐(在一个就餐时间段内只能消费10元及10元以内的数额);
②个别有特殊要求的同学可以到微机室办理解除设定或提高消费限额;
③从4月1日开始实行饭卡限额消费。若有办理解除限额消费设定或提高每餐消费限额的同学,请提前到微机室办理手续。
若有表述不清的问题,可与微机室联系。电话:897345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