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现将2006级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小组组成
1.各院(系、部)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主任)任组长,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党总支(或直属支部)负责人任副组长,秘书任考核小组秘书。考核小组由3~5名熟悉研究生中期考核内容并且有经验的专家和研究生辅导员或班主任组成。
2.中期考核复审小组:由主管校领导任组长,研究生院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研究生培养办公室、研究生工作部、院(系、部)主管研究生教学的院长(主任)和主管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党总支(或直属支部)负责人。
二、中期考核步骤
(一)准备阶段(2008.3.31--2008.4.2)
1.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制定中期考核工作时间安排,发放中期考核表和综合测评表,各院(系、部)秘书打印并发放学生成绩单。
2.每个参加考核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入学以来思想、学习、科研等方面的书面总结一份。无特殊原因,有1门(包括1门)以上必修课程未完成者,则不准参加中期考核,经补齐且成绩合格后跟随下一届学生参加考核,在下一届考核时没有提前攻读博士学位和评优秀研究生资格。
3. 各研究生班会同党支部书记对该班研究生在班组鉴定的基础上逐个做好书面鉴定。
4. 指导教师在中期考核表上填写政治思想表现、业务学习情况、学习态度、科研能力等方面的书面评价,提出筛选意见。
5.提交有两门以上考试不及格学生(包括补考)的名单。(见附件一)
(二)测评及初选阶段(2008.4.2–2007.4.10)
各院(系、部)考核小组在审阅以上总结、鉴定、评价的基础上填写中期考核表及研究生综合测评表,初步确定提前攻读博士学位学生和优秀研究生。初步推荐为提前攻读博士学位者参加本院(系、部)综合考核。(具体办法见附件二,具体要求汇总的内容见附件三)
全部材料(个人总结、班组鉴定、中期考核表、综合测评表、院(系、部)考核小组复审的书面结论等)均应有明晰、确切的文字记载,由各院(系、部)秘书汇总后,将各院(系、部)总结材料上交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三、校复审组复审
1.4月11日各院(系、部)将总结材料(同时附电子文档)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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