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及我校2006年工资改革有关文件精神,以全体教职工2007年度考核结果为基础,结合日常考勤,职务、职称及工人技术等级晋升等综合因素,符合参加2007年度考核薪级工资晋升条件人员,人均月增资28元(其中最高80元,最低14元)。
以下人员为不符合年度考核晋级条件人员:
1.2007年7月1日后进入学校的新职工(含接收毕业生);
2.2007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人员;
3.2007年度考核结果不计等次人员(含长期病假职工);
4.2007年以来长期离校、停薪人员;
5.2007年工资改革以来,发生职务、职称及工人技术等级晋升,且同时晋升过薪级工资人员。
此次晋升薪级工资开始时间是2008年1月, 4月份兑现,并补发晋级前工资差额。
请全体教职工注意核对工资晋升有关信息,如有疑问请来电询问人事处劳资科,电话89733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