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列入校内预算的办公设备办理集中采购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8-04-11
来源:财务处、科研与设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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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08年校内预算中部分单位采购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等办公设备的需求,财务处和设备处将统一办理办公设备采购工作,以简化手续和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财务处负责向设备处提供各单位设备经费采购计划,请相关单位于2008年4月15日前与设备处确认需购设备数量、配置要求等信息,设备处负责根据需求统一购买。如近期有需要使用其他经费购置相同设备的单位和课题组等可以一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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