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关于院系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任的通知》结合各院系实际上岗情况等综合因素,凡符合2008年度院系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任条件并实际在所聘专业技术岗位上岗人员,自2008年1月起根据个人新聘任岗位调整其岗位工资,并补差。
以下人员为特殊情况人员:
1.2007年以来长期离校、停薪人员,此次岗位工资不做调整;
2.2008年1月1日聘任后,已经调离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只补差实际在岗期间岗位工资差额;
3.2008年1月1日后新起薪人员(含调入和新参加工作),从起薪之日起,按院系实际聘任岗位兑现岗位工资。
此次调整岗位工资开始时间是2008年1月, 5月份兑现,并补发兑现前2008年1-4月工资差额。
请全体院系专业技术人员注意核对5月补发的工资,如有疑问请来电询问人事处劳资科,电话89733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