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分党委、党总支:
2008届毕业生离校工作即将开始,为了做好我校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的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毕业生党员离校教育工作
各分党委、党总支要在毕业生党员中开展一次“增强党员意识、我为母校争光”主题教育活动。结合迎接我校建校55周年,以支部为单位在毕业生党员离校前举行一次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主要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学习党章,重温党的性质、宗旨和奋斗目标,铭记党员义务,增强党员意识;交流在校期间的收获和不足,明确进一步努力方向;进行爱岗敬业教育,牢记学校各级党组织的期望与重托,积极投身国家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以优异的成绩为母校增光添彩。
二、做好毕业生党员材料的整理交接工作
1、对于离校前预备期满的预备党员,所在党支部要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各分党委、党总支要及时履行审查审批和备案手续,不可延误。
2、对于离校前尚未到期转正的毕业生预备党员,所在党支部应将预备党员在校表现情况形成综合材料,综合材料中要说明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期间的思想、政治情况和现实表现,以作为接收单位党组织考察、转正的依据,而且要及时归入本人档案。
3、做好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归档工作。
为便于接收单位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培养,所在党支部应将入党积极分子在校表现情况形成综合材料,连同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等一并归于入本人档案。对于在校期间递交过入党申请书,但尚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包括原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因故调整)的毕业生,各级党组织也应负责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等材料归入本人档案(密封后可以由本人带走)。
在毕业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和转移过程中,要办理登记和交接手续,确保档案材料完整转移。
三、做好最后一批毕业生党员发展工作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细则》第十六条的要求,毕业生离校前三个月,一般不做发展新党员的工作。对于近日已经公示完毕并已领取《入党志愿书》的毕业班党支部,应通知其尽快整理有关材料,及时召开支部纳新大会,同时各分党委、党总支要尽快安排组织员谈话、审批等。自五月十五日起党委组织部将停止毕业生党员的发展工作(以基层组织审批时间为准),并开始着手毕业生党员档案整理、组织关系转移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