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作好全国哀悼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8-05-19
来源: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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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公告,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根据上级机关有关通知精神,现将我校各单位在全国哀悼日期间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哀悼日期间,学校下半旗志哀。
二、哀悼日期间,停止一切娱乐活动,全校师生员工着深色服装。
三、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校师生员工默哀3分钟。
四、机关、教辅各部门以处(室)为单位集体默哀3分钟,上课教师和学生从14时28分以统一铃声开始默哀3分钟。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校长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九日
附1:
国务院公告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附2: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紧急通知
各区(县)委教育工委、区(县)教委,各级各类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央、教育部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教育系统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公告》精神,认真组织对四川汶川地震遇难同胞进行深切哀悼的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市教育系统要按照国旗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