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四年教学的最后一个环节,是学生在校期间十分重要的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也是综合反映学校教学效果和学生培养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我校自2004年重新修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以来,在校、院、系三级管理体制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已明显规范,论文质量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如:个别专业题目申报表填写内容过于简单;多人一题依然存在,教师和学生对毕业设计(论文)没有足够重视等等。因此,为加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确保各环节的工作规范化,提高毕业论文质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位同学、指导教师应高度重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试行)》和本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2、成立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
各院系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院系毕业设计(论文)选题、任务书、指导、中期检查、评阅与答辩等环节的全程质量监控;负责审查指导教师资格和学生资格。
3、严把指导教师及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学生资格的审查
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应当由讲师及以上职称、学术水平较高且具有较丰富实践教学经验的教师或工程技术人员担任,要求教授、副教授等相应高级职称教师必须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每人指导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
各院系应对学生资格进行审查,严把质量关,积极做好组织宣传和动员工作。为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时间,各专业可自主决定进入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的学生选修其它课程学分的上限。
4、抓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选题工作
2009届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