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妥善解决2009年度扩招学生的住宿问题,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学校统一收回目前在用的管院承租公房,单元房收回后集中安排研究生住宿。
对于租赁合同于2009年5月30日前到期的管院租户学校不再续签租赁合同,请租期已到的住户于合同到期后的两日内将钥匙交至后总房屋租赁中心(校内澡堂三楼)。
对于租赁合同于2009年5月30日以后到期的管院租户学校将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具体退房事宜协商解决。
后勤管理处委托后勤服务总公司管理此类公有住房,请相关住户于2009年5月30日前将房屋钥匙交至后总房屋租赁中心(校内澡堂三楼)。
联系电话:89731280,8973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