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优秀青年专任教师、优秀博士后、机关干部担任兼职辅导员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3号)的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优秀青年专任教师、优秀博士后、机关干部公开招聘兼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优秀青年专任教师(校内教师岗位的在职教师)、优秀博士后、机关干部
二、聘用管理
(一)聘用
1.任职条件
(1)原则上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2)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有较强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政策水平,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热爱学生工作,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调查研究以及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能够处理好本职工作和辅导员工作关系。
(4)身心健康,热爱并能够胜任兼职辅导员岗位工作任务。
(5)具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者优先选聘。
2.聘用原则
坚持“以德为先、择优录用”的选聘原则。由学生工作部(处)、学院共同组织选聘,每年选聘一次。鼓励学院根据自身情况开展兼职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探索。
(二)管理
1.担任兼职辅导员的优秀青年专任教师、优秀博士后、机关干部实行双重管理和考核。学院对担任辅导员的优秀青年专任教师、优秀博士后、机关干部负有推荐聘用、直接领导、日常管理和考核的责任。教学、科研等工作由所在单位依据有关教师、博士后工作制度管理和考核;学生工作部(处)负责对担任兼职辅导员的优秀青年专任教师、优秀博士后、机关干部培训和考核。对于不能有效履职、学生意见强烈的担任兼职辅导员的优秀青年专任教师、优秀博士后、机关干部,可以随时予以解聘。
2.担任兼职辅导员的优秀青年专任教师、优秀博士后、机关干部要同时认真履行辅导员和自身工作职责。
三、工作职责
优秀青年专任教师、优秀博士后、机关干部担任兼职辅导员,根据学院具体安排,重点做好以下5类工作:
(一)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引导学生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宣传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帮助学生不断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掌握学生思想行为特点及思想政治状况,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思想认识、价值取向、学习生活、择业交友等方面的具体问题。
(二)党团和班级建设。开展学生骨干的遴选、培养、激励工作,开展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开展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学生党支部和班团组织建设。
(三)学风建设。熟悉了解学生所学专业的基本情况,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指导学生开展课外科技学术实践活动,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四)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开展入学教育、毕业生教育及相关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学生军事训练。组织评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指导学生办理助学贷款。组织学生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做好学生困难帮扶。为学生提供生活指导,促进学生和谐相处、互帮互助。
(五)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为学生提供科学的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以及相关服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引导学生到基层、到西部、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
协助做好以下4类工作:
(一)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协助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机构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对学生心理问题进行初步排查和疏导,组织开展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宣传活动,培育学生理性平和、乐观向上的健康心态。
(二)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推动思想政治工作传统优势与信息技术高度融合。构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重要阵地,积极传播先进文化。加强学生网络素养教育,积极培养校园好网民,引导学生创作网络文化作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创新工作路径,加强与学生的网上互动交流,运用网络新媒体对学生开展思想引领、学习指导、生活辅导、心理咨询等。
(三)校园危机事件应对。组织开展基本安全教育。参与学校、院(系)危机事件工作预案制定和执行。对校园危机事件进行初步处理,稳定局面控制事态发展,及时掌握危机事件信息并按程序上报。参与危机事件后期应对及总结研究分析。
(四)理论和实践研究。努力学习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理论和相关学科知识,参加相关学科领域学术交流活动,参与校内外思想政治教育课题或项目研究。
四、待遇
优秀青年专任教师、优秀博士后、机关干部担任兼职辅导员作为其转正定级、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基本条件之一,参照《教师系列及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基本条件规定(2019年修订)》(中石大京人〔2019〕27号)执行。其它待遇由所在学院及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予以优先考虑,报人事处和学生工作部(处)备案。
五、时间安排
1.自愿报名
各学院(研究院)、各单位充分动员,组织符合任职条件并有意应聘的优秀青年专任教师、优秀博士后、机关干部报名,填写《优秀青年专任教师、优秀博士后、机关干部担任兼职辅导员申请表》(附件),于12月3日16:00前统一将申请表(附件)电子版OA至学生工作部(处)魏菲,纸质版盖章交至学生活动中心303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处)审定报名材料后确定面试名单。
2.面试(等待后续通知)
学生工作部(处)统一安排报名人员面试,择优录取。
3.公示录取
学生工作部(处)和学院共同组织选聘并结合选聘计划,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录取名单在学生工作部(处)网站公示3天。无异议后,正式予以聘任。
联系人:魏菲
联系电话:89733770
附件:优秀青年专任教师、优秀博士后、机关干部担任兼职辅导员申请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