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润杰学生公寓整体区域的安全有序,改善学习、居住环境,提高生活品质,确保公寓内更加安静、舒适、宜居,特制定规定如下:
一、未经特许,禁止一切机动车辆进入润杰学生公寓。
二、特许进入的配送伙食原材料、邮政、银行、市政等协作单位车辆,可在公寓物业办公室办理出入证,按规定时间进入,同时车辆进出公寓时应将学校核发的机动车通行证放在风挡明显位置,以便门卫检查;无证车辆不得进入公寓。
三、进入公寓区域的车辆要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并自觉维护交通秩序。
四、在公寓区域内行驶的机动车禁止鸣笛;载物车辆出门时需持携物证或出示有关证明。
五、本管理规定自2010年8月27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