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朋友:
您好!近年来,在全体市民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下,首都北京以良好的交通秩序环境成功举办了2008年奥运会、圆满完成了国庆60周年庆祝活动,受到了社会各界和国内外宾客的一致好评。但随着全市机动车、驾驶员的持续高速增长(今年以来,机动车净增45万辆,保有量已达447万辆;驾驶员净增35万人,总量已达607万人),交通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交通秩序环境日趋复杂。特别是非机动车乱穿乱行、行人不走人行横道等交通违法比较普遍,影响正常交通秩序,一些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剧交通拥堵,甚至引发交通事故,社会反映强烈。
为此,根据全市统一部署,自即日起,我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重点是严重危害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广大群众深恶痛绝的10大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陋习,即:酒后开车,闯红灯,涉牌涉证,机动车乱停乱放,社会车辆违法占用公交车道、应急车道,非机动车、行人路口乱穿乱行,“摩的”、非法残三违法上路,大货车闯禁行,车行道内兜售物品、散发小广告,违法占路施工。在此,希望每位市民从我做起,与我们一道共创首都“和谐、文明、安全、有序”交通环境。
一、遵守交通法规,以实际行动支持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宣传交通文明、人人践行交通文明、人人监督交通文明”的浓厚氛围。
二、骑自行车不带人、不逆行,不抢行猛拐,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
三、行人过马路时走人行横道、地下通道或过街天桥。
四、出行不乘坐非法“摩的”、残三;不驾驶无牌无证车辆;不违法乘坐电动自行车。
五、驾车时确保“安全第一”,不酒后驾车,不超速超载,不疲劳驾驶,不在开车时接打手机,不违反车辆限行规定,不违法停放车辆。
让我们行动起来,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环境,充分展示首都北京良好的城市形象,为建设“世界城市”做出应有的贡献。祝您一路平安!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二○一○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