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接上级部门紧急通知,国家七部委督查组将于11月15日至19日对北京市规范教育收费进行专项督查,要求各学校继续深化秋季收费自查自纠工作,做好迎检准备。
为此学校要求再次开展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由财务处和监察审计处负责,请全校各二级部门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做好自查工作。请各单位如实填报教育收费自查表,于11月16日前报财务处。(本单位确无收费情况的,填报无)。
财务处联系人:刘春丽 联系电话:3712
表样:
教育收费自查表
×××院(系)部处(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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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上否上交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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