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10/2011学年实验室统计数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1-06-09
来源: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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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高教司《关于报送2010/2011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文件要求,普通高等院校每年9月15日前必须上报北京市教委所有实验室(教学和科研)上一学年度的各项数据。本次统计的时间范围为2010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实验室信息可以填写到8月31日前已经安排的课程等)。请各院系务必布置各实验室负责人按报表填报要求填写现有实验室的各项统计报表,并于2011年6月20日前交书面报表一份(盖有学院章、教学院长签字)于教务处实践与实验教学管理科,同时发电子版到renjiemei@cup.edu.cn.(附表发各院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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