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执行石大北人2号和3号文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5-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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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部、处、中心: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石大北人2号)文件要求,各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均要纳入学校统一管理,原来的文件自行废止。按照时间安排,从4月1日起将严格执行石大北人2号和3号文件,财务处将按照人事处提供的用工名单发放工资和劳务费,对还未按文件办理的各单位聘用人员,财务处将不再为其发放工资及各种劳务费。对未按规定用工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的,除按国家法规进行经济处罚以外,对情节严重的单位,学校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